挺烦的。
这两天一直就在了解离婚方面的事情,这是全新的领域,知识匮乏,我宁可不去做了解。
我跟媳妇儿结婚两年零两天,这是按阳历计算,如果农历的话,差两天两年。
两年节骨眼上,她提出离婚,并且付诸了行动,这是我未料到的事情。
之前,每次我回来就想跟她同房,她总是找借口拒绝,每次拒绝的时候,我总会说这么一句话:你看你总拒绝做爱,这怎么要孩子呢?没孩子这日子怎么过呢。五一的时候,我提这个,她说再提就离婚。结果这次回来,她有所准备,第一天她睡沙发,我叫她的时候她发脾气,说就睡沙发;第二天,她去了次卧,我追过去,碰她的时候,她发脾气,再碰我跟你急;第三天,她脱口有事儿住就伴儿家;第四天说住娘家;第五天交了底牌,说互相考虑一下合适不合适吧。然后,过了两天,开始搬东西。
这分明是有预谋的操作。
我想的挺开,如果俩人没有感情,分则分吧。但是,我纠结的是十万的彩礼,这水漂打的,一个大啊。
朋友们都说彩礼不好回来,哪怕是一部分。今天有个“律师”直接回复我,彩礼,都两年了,不牵涉退不退的问题,结婚的目的达到了。
我听后,很不理解,但对方讲了,这就是法律。它怎么不顾及实际情况呢?这不是有骗的成分吗?那要看法院怎么判,一般是不成立的。
对方还说到了分割财产问题,也是很腻歪。失业金这块,有的会判为是共同财产。我勒个去,怎么标准不一样呢?有的说是个人的,有的说是共同的?有没有个准谱。
都照这样的话,短婚再离婚,那岂不是得一笔巨款?
想不明白,我这要吃哑巴亏。
媳妇娶回来,各种哄着,稍不如意,熬过了一段时间,彩礼不退了。这不成收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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