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小说,描述了一个事业有成的证券经纪人,拥有美满幸福的家庭,过着常人羡慕的生活。但在他三十五岁的某天却萌发一个常人难以理解的想法,当画家。而后他抛弃妻子,放弃眼下的生活、家庭、责任,只为追寻所谓的伟大。过着颠沛流离、饥寒交迫的日子,最后创造出了名流千史的画作。
斯特里克兰是伟大的吗?老实说,我不喜欢他这个人,但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伟大的。
历史上那些倍受嘲笑,凭借一己之力改变世人的看法,并改变了从前的主流,完成类似功绩的人寥寥无几,对于他们,我们称之为天才,是伟大的。
伟大也有不同,有些是地位权利,有些则是贡献,而有些是人格魅力。毫无疑问,斯特里克兰属于人格魅力,对于他这个人我是真的无法有任何好感,
施特列夫在斯特里克兰最落魄的时候接济、照顾他,把他当做朋友,在他生病的时候义无反顾的把他接到自己家中,而斯特里克兰不但没有感激,最后还破坏了施特列夫的家庭,导致施特列夫的妻子自杀,斯特里克兰不仅是一个伟大的画家,还是一个恶魔。
或许毛姆想表达的不是这点吧,是我耿耿于怀罢了。
还有一个印象深刻的是叫亚伯拉罕的医生,他的经历同斯特里克兰相似,放弃了高薪的主治医师职位,去了一个小岛生活。
毛姆去了那个地方,见到了现任的主治医师,而他们两个的对话我到现在都记得。
那个现任的主治医师原话是这样的:“当然,如果我对亚伯拉罕的行为故作遗憾,那就太虚伪了。不管怎样,没了他,才有了我。但是,如果这件事与我无关的话,我还真为他的浪费才华感到遗憾。一个人这样作践自己,实在太可惜了。”
而毛姆当时内心的想法是这样的:我很怀疑,亚伯拉罕是否真在作践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践自己?做一个有名的外科医生,一年赚一万英镑,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你对自己有什么要求。但我依然闭口不言,我有什么资格和一位爵士争辩呢?
生活的意义这个问题本就无法定义,需要自我探索,就好像斯特里克兰、亚伯拉罕一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