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真是,别人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我看你脖子以上,就是个摆设!“
这么难听的话,当然出自我闺蜜小沫。
听她这么一说,我依旧嘴硬不服软,表面让自己镇静,不露痕迹。但心里想的是,我完蛋了,我可能是同一拨进入这个公司小职员中,第一个因为得罪领导,走人的,难道我还没有大展拳脚,就要落荒而逃了?我不甘心。
如果说,进入一个公司工作,前3个月是实习期,中间6个月是生存期,后3个月是挑战期,那我可能生存期都熬不到,就出师未捷身先死了吧!因为我悲催的发现,我是19年2月去这个公司的,但是这才刚5月份,我不知道当时谁给我的勇气,让我雄赳赳,气昂昂的得罪了公司里一名其貌不扬的高管。
写到这,我就不得不吐槽电视剧里,都是骗人的,电视里的高管,哪一个不是颜值与气质集于一身的优秀人才?就算没颜值,没气质,好歹有点衣品,给我点提示也好。她真的超级普通。当我结束去别的前辈那里学习、听课时,一回到教室,惊奇的发现,教室里居然有人!一名学生,正在安静的写作业,旁边还坐着一名四十几岁,没有化妆,穿着朴素微微有点胖的人,正在捣手机。我地反应,她可能是这个女孩的母亲,后来误打误撞才知道她就是一名老师。最最尴尬的是我俩吵起来,我口不择言,对她说,你懂不懂规矩。她未说话,只是仰起头,下意识的咬了下嘴唇,挑了一下眉。
我知道她生气了,但是我年少啊,轻狂啊,不管你生不生气,我就自己走人了。果不其然,十分钟不到,办公室主管过来找我了,我才知道,原来她是高中组前任总监,是最早跟着校长打拼天下的核心骨干之一,刺激。
当我知道后,我就联系了跟我同一个公司的朋友,但是她在A区,我在B区,但是迎面当头来的就是不经过大脑思考等等话,我说我不管,我如果被辞退了,你得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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