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找机会谈谈传统伦理的衰亡及原因,正好最近几个家庭伦理剧的案例给了很大的启发,先说说孝这个概念。
孝这个概念无比正确,全人类都无法反驳,父母老了没有劳动能力了,子女有劳动能力有收入,当然应该帮助照顾父母,现代还有社会保险给老人退休金,古代没有这项制度,更需要子女照顾老人。
大部分人也明白,父母给了自己生命,把自己养大,多少也明白要回报父母,如果父母没大病大灾的,那一切都好,可一旦父母出现大病需要很大一笔钱医治,那孝这个概念其实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伦理道德法律存在的意义是在遇到这样冲突的时候能判断是非,母亲生病要花钱,儿子给笔小钱那确实是孝顺,但不叫冲突,冲突是需要一大笔钱咋办?
根据孝道的要求,那就应该救啊,那是否有具体额度呢,私房钱花光了叫孝顺?动用夫妻共同财产花光叫孝顺?还是砸锅卖铁卖房子叫孝顺?要穷尽一切力量的话,穷尽到什么程度才叫孝,那就一定会是二十四孝那种玩法。
什么尝粪忧心,涤亲溺器,郭巨埋儿,卖身葬父这样的行为才能叫孝,现在这可是当恐怖故事来读的。
而且夫妻一方要给自己父母尽孝,那对另外一方来说这是损害小家庭利益的事情,今天可以动用动用夫妻共同财产,明天是否卖房子呢,孝的问题发现了没,义务根本没法精确定量。
如果用法律上的赡养义务这个概念,也没用,那个标准其实非常低。
这时候孝这个概念就会成为道德大棒,子女不救父母就是不孝,可真救的话无底洞啊,配偶一方要是不肯给钱也变得不孝了,道德上也有瑕疵了,古代为了贯彻孝道,一方面是乡里乡亲熟人社会骂死你,其次也靠法律的,不孝在古代就是犯罪,在隋唐律中,不孝被列属“十恶”范畴。家长拥有教育惩戒子女的各项权利,子女有不孝行为,家长可以动用家法惩戒,严重者还可以送交官府处以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财产一应有家长支配,子孙如果另立户口私存资财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总之家长控制你的一切财产和户口,用法律逼着你孝,你敢不孝?二十四孝里无限度的尽孝其实是长期洗脑加暴力威胁以及作秀奖励。
所以现代社会大可以抛弃孝这个概念,亲属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讲亲情,财产自决以及自我负责。
现代伦理之下就是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平时注意身体健康,锻炼身体,注意饮食,买大病保险等等,自己的人生自己负责,子女有子女的人生,子女帮我是福报,子女不帮就不帮。
做子女的,父母把自己养育成人不容易,确实要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帮父母,帮父母不是道德绑架而是自己心安理得的付出,为自己的亲人付出是一种快乐,努力工作赚钱不就是为了在亲人需要我们付出的时候尽一份力。
做配偶的,也要尊重你配偶的财产自决的权利,无论病治得好,治不好,谁赚的钱谁就有权利做决定。
现代伦理和传统伦理其实都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实际问题是医学问题,是钱的问题,天上掉钱才解决实际问题,现代伦理的意义在于每个人在遇到这样的冲突时能明白权利义务的边界在哪里,心平气和的谈问题,用传统伦理谈问题,就一句儿子不孝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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