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自己的厌恶

作者: 东方一任 | 来源:发表于2026-03-01 07:45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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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年到来,我对自己的厌恶越来越大了。梳理一下,就有以下几条。

别字如影随形。现在每天写作一千字,哪怕我把文章读三遍,发出来还是会被热心的读者发现有别字。读者指出后,我总是觉得这么简单的错误,我为什么就看不出来呢。有时候想用方言表达某个意思,就是想不起来用什么字,最后只能用普通话表达,缺少了语言的生动性。

无意中伤害了亲人。由于每天坚持写,更多地写身边发生的事,有很多事是不合适写的,我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非要写出来,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乐龄之人近照

音乐欣赏低到尘埃。我越来越酷爱小时候听的拉魂腔,也就是泗阳老家的柳琴戏。这可解释为因你自小生活在乡村,地方戏是你唯一的音乐养成。现在已经离开老家40多年了,不仅离不开地方戏,而且对一切被人指为通俗、民间、口水的音乐和歌曲,都非常喜爱。抖音里都是推送老家的方言传说、土话故事,我听得不亦乐乎,让老婆孩子感到奇怪。总   

忘不了过去。让过去那页掀过去,让到来这页翻过来。我对今天当红的歌手创作的那些煽情伤感歌,我怎么对不起来。在听老家话的时候,我的泪点很低,眼泪不值钱如空气里的一点尘灰儿。

爱吃又不会吃。吃饭如狼吞虎咽。明知道吃饭要细嚼慢咽,却总是慢不下来。最好吃的餐馆是离我家最近那一家;最好吃的菜,是离我筷子最近那一碟。在家里,有时候孩子们还没回来,我已经把先端到桌上的菜吃了一半并已经吃饱了。写作千字后离开电脑吃零食,而且什么零食都好吃。饼干、桃酥、油炸类的,都喜欢吃,这些其实是乐龄之人的大忌,我却管不住自己。

喜欢土地,是个农民。我离开土地大半生,骨子里还是个农民。我穿衣吃饭都不讲究,衣服旧了也还舍不得扔掉。多年也不添置一点新衣服。有时我会想,我哪一天要是中了大奖会干什么呢?我想大概率会把它捐掉。因为我怕有钱了麻烦,没有城里人用来再投资的精明,没有想着钱生钱。

长时间用电脑不好,还坚持用。我每天雷打不动的是阅读《新民晚报》“夜光杯”,《今晚报》副刊,《扬子晚报》“繁星”,前两者,每天都有,后者周六周日休息。每天还坚持写作一千字。能这样坚持,仰赖三重“幸运”:一是有养老金托底;二是遇到了诸多热心读者的支持;三是自己有“停不下来”的执念。AI时代,能守护一种怀旧的生活方式,是因为这些报纸副刊的水平很高,能让自己获得营养。而网上阅读,大数据投我所好,让我只能阅读自己喜欢的,不喜欢的是看不到的。报纸不一样,有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都是经过编辑花时间选择出来的,都值得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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