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写作者,常常会因为没有灵感导致想要放弃。因为脑袋空空一片茫然,根本无从下笔。与其这样耗着,不如随手拿起一本书开始阅读。
斯蒂芬·金在《写作这回事》这本书中告诉我们:阅读的真正意义在于,它能够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
我们会从书中得知前人都做过些什么,还有什么没做,哪些是陈词滥调,什么才令人耳目一新,怎么写算是言之有物,或者死气沉沉。你读的越多,下笔的时候才越不会像个傻瓜。
哈哈哈,这个傻瓜仿佛就是我,我何时才能写出一波三折、出人意料、最后再来一个漂亮的反转故事?这种想法似乎有点不切实际,用斯蒂芬·金的话说:“就像是乘坐浴缸穿越大西洋。”虽令我望而生畏,但内心还是会渴望,因为它很刺激。
我的灵感一般来自于书本,当然还有其他途径,比如公众号、知乎、微博,等等。另一些灵感来源于生活,它们是真实情感的产物,我喜欢写什么就写什么,或者说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反正它们是真实存在的。比如亲情、友情、爱情。
斯蒂芬·金还说:“如果你想成为作家,两件事必须做到:多读多写。”
我认为即使成不了作家,多读多写也会是非常有益之事。更何况,这两件事一旦你坚持做下去,你根本就不想按下暂停键。除非你愿意与痛苦和虚无作伴。
在多读多写的过程中,一定会有新的灵感冒出头来,看似是在不经意间,实则是你长期下功夫积累出的结晶。
当然灵感也有好坏之分,有的恰如其分,就像难得的宝贝。有的就很不得体,没关系,先收藏起来,说不定哪天就会变废为宝,躺在与之相匹配的某个故事段落中。
这个过程是艰难且愉悦的,需要我们花时间去揣摩,时间久了,就会有一种水到渠成的味道。就像品尝一杯甘甜的美酒,个中滋味需要自己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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