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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15次 【论礼法仪节】
只用利益维系的联系势必是淡薄而不稳定的,而如果在利益中加入人道情谊作为支撑,强化彼此的联系,则可以建立更稳固的关系。这就需要礼仪的加入。所以礼仪的核心,应该是参与者的个人修养与真挚感情。但是礼仪的表象也绝非多余,作为内心情谊的载体,它使礼仪变得完整和绚丽——化缥缈为真实,化简陋为高贵。
(绘事后素、林放问礼之本)
而内在与外在的匹配则是最重要的。身处仪式中,应该拿出与之相符的情意,并依此行动。因为礼法带来的感人情节是在逻辑性、仪式感和内在美德性情的共同且相互的作用下促成的。所以如果本质顽劣或不具有真心,那么衍生出的外物和形式就会丧失原有的品味,而扭曲、而浮夸,或者只是一个空壳——这是要尤为警惕的。当然,反过来说,尽管有限的条件下应该先拿出真情,但没有外物与行为对它的支持与传达亦不足以称之为礼节。
(或问禘之说、人而不仁)
而礼法仪节存在于每个人生活往来中的各个方面。这里思考两个例子,可见礼法其后必有深刻内涵:
一是射箭。在古代,纵使射手的选拔也充满着礼节。而寻常的比试也有体现。从过程和标准来看,和平年代往往主张品德和技巧,战争年代往往主张力量和勇武。而天资固然能带来区分,但后天的教化才应该是用以比较的指标。从比赛结果来看如果一个人可以时刻保持谦和的风度,不因为竞争和它的结果所影响,那这个人就可以称得上有德行了。而在体育竞技时是必不能只要求输赢却不看重参赛者的德行的。
(君子无所争,射不主皮)
二是祭拜。假设真的存在鬼神,而祭拜只是出于个人的意愿,那么形式甚至信仰便不再重要,除非它只庇佑自己的信徒——那它就是一个偏私的神,则祭拜和信仰亦不再有意义。因此祭礼所拜的鬼神必不止在于信仰,而因为参与者有真切的心意所要诉说,便假作对方存在于眼前。所以可知祭拜为何需要亲临现场,因为真正的情意往往只能在亲临时才能充分表达,而不是他人所能传递的。亦可知将自己的前途寄托在祷告上,不断忏悔又继续作恶,并非聪明实用的做法。
(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祭如在)
又鉴于礼法仪节在每个人生活往来中的各个方面都能起到效果,所以儒家格外重视人道礼教。他们高度称许礼教对社会的意义,将它视为,也努力强化它为一种超越政体与条例的存在。这其中就不得不谈到领导同其属下的关系。领导应该让下属感到关爱,指派任务时考虑下属的情况,良好地表达这一点而让属下认真办事。而下属,或者低级别的人不应该僭越而仿用高位者的礼节,这种败坏尤其令人不齿。
(夷狄之有君、居上不宽、臣事君以忠)
儒家给出的一个正面的参照是孔子。孔子讲求礼法,不肯放过分毫,在他参加祭典时这种追求更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他对礼法的了解已经很突出了,而面对质疑依然可以和悦的表明观点,正是礼法在他身上的体现。
(子入大庙)
同样,而按照儒家的思想来看,也有负面参照如管仲、鲁三桓等。他们僭越的行为是其在国内的超然权力,及春秋时期纷乱风气的因素的自然体现。管仲没有严格遵循当时的礼法;对生活水平有很高的追求,又要事事分明而浪费人力物力。因此偏离高尚的成事方向,体现出其格局的欠缺,而不足以成更正统的功业。而季氏祭拜泰山也是僭越的行为:泰山在古人心中是一个崇高而神圣的地方,按周代的礼法,大夫们是不被容许祭拜泰山的。于是祭拜泰山就当然不止于单纯祈求庇护,更在于它的政治意义。而这正证实了季氏内心过分的野望。三桓和桓公的霸业均不能长存,其中就有违背礼教的原因。
(管仲之器小哉、三家者以《雍》彻、季氏旅于泰山)
这里不去讨论采用何种具体的礼法行事,是因为礼法随着时代的发展需要不停地推陈出新。譬如随着周天子式微,由天子遣使到各国宣告日期于诸侯,再由诸侯如期举行的告朔之礼也收到了很大的冲击。此时礼法是否应该保留就存有争议。而要建立适宜的礼法就应该从对过去真实经验的积累出发,并且在它的基础上不断更新、扩展。这样,在延续礼法的同时,也丰厚了自身的物质文化和人文底蕴。反之,如果一味固守,这能渐渐失去内涵的支持变成一个个徒有其表的空洞形式。但无可否认,施行礼教的确值得向所有人倡导。
(周监于二代、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
反过来说,一个公然违抗社会礼法的人,必怀有虎狼之心。只要有合适的契机和引导,这些人是什么都敢去尝试的。而不尊重礼教的人,想利用礼教感召别人是很困难的。所以如果不推崇礼教,则总有人试图使不遵守礼教的风气泛滥,而人们又更倾向关注群体的反应,就使得剩下少数遵守礼教的人反而容易被误解和批评,即使那些礼教是人们本应该遵守的。
大家都遵守礼教或都不遵守礼教可以视为两个纳什均衡。但都遵守礼教既建立了稳固真诚的关系,又丰厚了人文底蕴,还能让自身得到尊重,或让重要场面变得庄严肃穆,而违背礼教又能为自己谋夺多少利益呢?因此显然遵守礼教优于都不遵守礼教。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去遵守,并感召其他人一起依行呢?
(季氏八佾舞于庭、吾不欲观之矣、人以为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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