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强调不过是对懦弱的欲盖弥彰,不过是对胆怯的粉饰太平。】
我已经连续五天在这趟地铁上遇见她了。她和当年差不多,还是一副高傲的样子,时不时看看手机,然后显出一丝不露痕迹的厌烦。
大家都说喜欢一个人是因为她能给你带来积极的情感体验,所以我也不明白那时我喜欢她些什么。她似乎并不起眼,但也绝不是让人记不住的角色。她总能用自己恰到好处的冷淡与矜贵刷出一些存在感,然而那些目空一切的眼色终归是无法让人感到积极的。
我对这很反感,好像她的自以为是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一种对我的冒犯。她长一张模糊的脸,并不出挑,顶多算是顺眼;她似乎也并不博学,我未曾见她手捧深奥的书目。但她就是这么自主地用沉默武装着自己,这让我很好奇。
人总是贱的。她越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我便越是觉得有点儿意思,于是开始不自觉地留意她。我并不是个活得风生水起的人。我不幽默,不会仅用三言两语就逗得女孩儿咯咯笑出声;我也不会用蓝颜与红颜来标榜暧昧,不会以此来迎合女孩儿在豆蔻年华对爱情的隐秘渴望。所以我想要探听些什么,或者接近些什么人,实属不易。
年纪轻轻的男孩都既羞涩,又渴望用成人式的浪漫将心意昭告天下,努力在自我与付出之间谋求平衡。小刚给过生日的女朋友拍了个视频,大明给喜欢的女生连送了一个月早饭。这些都不稀奇,也压根不是什么真情。我不稀罕这些谄媚的招式,我是我自己的,我要做自己。
我知道我和别人不同,我从不死皮赖脸地乞求。于我而言,我是第一位的,我自己才是核心。我不会为了什么东西放弃自我,何况只是一抹浅薄的红颜呢。
但我终归又是喜欢她的。我常常忍不住去窥视她,一眼,两瞥,都是偷偷的。我为这行为感到羞耻,因为她是个如此不优秀的人,而我竟然就这样深陷其中。她没什么我欣赏的东西,我甚至都有点儿看不起她,我看不起她的目中无人,看不起她固执地守着自己无知的领地,好像无论别人怎样卖弄、怎样献媚,都无法闯进她的视界。
秀恩爱似乎是种集体性的行为,有段时间流行摆蜡烛献真心,大家就都趋之若鹜。我延续着自己对这种行为一贯的鄙夷,但竟又忍不住想凑个热闹去看两眼。
好吧,也许我也是蠢蠢欲动的。我记得我为她写过一些仅个人可见的日志,可能也落过几滴泪吧。对了,还有那一次。那是一个周五,我翘了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提前赶到了她家附近的校车站。我在校车站附近兜着圈子,心里其实有点纠结,我觉得我不该来的。我觉得我背叛了我一直引以为傲的自我,背叛了我自以为坚守着的与众不同。但我大概是最近压力有点大,需要放松吧。嗯,也许我这么火急火燎地赶过来,其实并不是想要看她一眼,并不是想要分享她的空间,只是因为我需要一个略微不同的小事件来调剂一下生活吧。人的心这么复杂,谁又知道呢。
地铁报站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我知道她马上就到站了。而我也该抓紧时间走下车,坐上开往反方向的地铁前往工作地点,开始一天的工作了。我暗自握了握拳头,指甲嵌进肉里,有一点儿刺痒痒的疼。但踌躇了好一会儿,终究还是没能鼓足勇气,走上前去和她打个招呼。
算了吧,今天还是算了吧。反正下一个工作日,我大概还会见到她。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平台:菊大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