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没有灵感,有网友建议说去读一些经典名著,于是有了这篇文章。
在作者王小波眼里,《黄金时代》是他的“宠儿”,1982年开始创作,1986年进行修改,期间还得到了许倬云的指点。
我并没有读过多少书,对文学也不是很了解,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我就觉得王二就是个流氓混蛋。陈清扬找他帮忙,她想证明自己不是“破鞋”,王二明知道该怎么证明,但他偏不,就非说陈清扬是破鞋,还说“大家都说你是破鞋,你就是破鞋,没什么道理可讲。大家都说你偷了汉,你就是偷了汉,这也没什么道理可讲”,这是什么狗屁道理,难道永远都是少数服从多数吗?那真理何在?又将好人置于何地?
在他提出要与陈清扬建立“伟大友谊”时,我更是瞧不起他,这不就是诱骗女人的把戏吗?说得那么高尚,目的还不都是性?
但看到后来我发现,王二确实混蛋,但除了混蛋之外,他身上还有一种令人敬佩的品质。
在那样的年代里,陈清扬被所有人认为是破鞋,按规矩来说,一个人被强加子虚乌有的罪名时,她应该坚决否认,这才是正常人的反应。但王二却认为,你指认我是恶人,那我便当恶人,正好我并不想做循规蹈矩的好人。而他提出与陈清扬建立“伟大友谊时,目的不是性,而是通过性来表达对现实的反抗——你越不让我做什么,我就越做什么。
这本书在写作风格上有两个特点:
一. 用了大量的插叙
每叙述一段就会插一段以前或以后的故事,让人觉得这是一个人在讲他以前的经历,像聊天一样,讲着讲着就偏了题,但实际上他讲的所有事又都围着主题转。
二. 语言幽默
王小波式的幽默很粗俗,读的时候也不会像听了笑话一样笑出来,但读过去会让人觉得,虽然粗俗但很有意思、很恰当。
总体来说,我认为这本书没有辜负众多人的评价,确实很好,将那个荒谬的年代和一个勇于反抗的人生动地展现在了我们面前,值得反复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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