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孙龙“白马非马”,其基本论点是:“马”指的是马的形态,“白马”指的是马的颜色,而形态不等于颜色,所以白马不是马(白马非马)。这种论证表明了不同的“名”在所反映的内容上有质的区别,在所反映的范围上有量的区别。因此,不同的“名”所称谓的事物“实”也就不同。但由于公孙龙采取的是离散分析的方法,在逻辑上,有见于分析,无见于综合;只承认分析,不承认综合。辩证法中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不能因为特性而忽略共性,白马即是特殊性,马是普遍性,说白马不是马,显然是忽略了矛盾的普遍性,因此,“白马非马”虽然体现了公孙龙“唯一乎其彼此”的“正名”理论,但由于这个辩题片面夸大了事物对立属性之间的绝对性,片面夸大了个别与一般之间的对立性,因此是一个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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