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翻开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才读了前面极少的一部分,就觉得小说在讲的是绝大多数人的故事。
住在英格兰南部的刚退休不久的哈罗德,收到一封来自他从未去过的英格兰最北端的信。这封信是前女同事奎妮所写。奎妮患了癌症,她知道自己已时日不多,因此写信来向哈罗德告别。
哈罗德因此出门,徒步去看奎妮。行程才开始,哈罗德便遭受了别人的嘲笑,并很快体验到了徒步的痛苦。为此哈罗德动摇过,心里犹豫,不知是否该打道回府。但最终,哈罗德还是决定一直往前走。
是什么让哈罗德坚定朝前走的信念?他以自己的方式去看奎妮,能减轻奎妮的病痛吗?或者说哈罗德真正只是单纯意义上的去看奎妮吗?他为什么仅仅为了与二十年未曾联系的友人见一面,而敢于花87天的时间,徒步走上627英里?我以为很大的成份应该是哈罗德想借此机会逃离,逃离自己的家,逃离自己的妻子,逃离自己人到中年后有如鸡肋的婚姻。
书中哈罗德的妻子最开始出场,是给哈罗德拿来那封足以改变彼此命运的信。当时“她气鼓鼓地走进厨房,坐到哈罗德对面。”当哈罗德得知是奎妮的来信,他对妻子说:“她在酒厂做过,好多年了,你不记得了吗?”
此时的妻子耸耸肩说:“我记这个做什么,干吗要记住那么多年前的人。”妻子的话显然堵死了哈罗德想继续下去的话题。接着妻子又让哈罗德给她递果酱。当哈罗德将东西递给她时,她又唠叨开了:“那是橘子酱。果酱是红色的。拿之前用眼睛看一下,这样你就不会老拿错东西了”哈罗德一语不发,“静静的把瓶子递给他。”
当继续看信的哈罗德对妻子说:“她还记得你呢,向你问好。”妻子却抿抿嘴说:“收音机里有个小伙子说法国人想打我们面包的主意。法国的不够分了,他们就来这儿把我们的都买光。那人说我们到夏天就可能供不应求了。”此处妻子的答非所问只是想让丈夫明白:我对你朋友的来信很厌恶,我对你的话题不感兴趣。
当哈罗德“脸色苍白”,“声音微弱而遥远”地告诉妻子,奎妮得了癌症,写信来只是为了道别时,妻子在几分钟的安静后打破沉默:“我真抱歉。今天天气不错,不如把露台的椅子搬出来坐坐?”见哈勒德没有力气,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妻子默默的把脏盘子收拾好,回到厅里。不一会儿,她又操持起轰轰响的吸尘器来。至此可以说,一个无法与丈夫共情,无视丈夫感受的冷漠的妻子形象便在读者眼前生动起来了。
夫妻之间如果长期不在一个频道,零交流零共情,其压抑程度可想而知。如果双方不做努力不做调整,任何一方都有逃离的可能。而书中的哈罗德哪怕是徒步也坚持要去看奎妮,在我看来也正是他的逃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