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选择权交给孩子
昨天六一,对孩子们来说,绝对是最快乐的一天。班主任邓老师前一天晚上在班级群就发了通知:允许孩子们带少量的零食到学校,明天上午正常上课,下午半天举行“快快乐乐迎六一”主题活动,别忘了,每个人自带垃圾袋(这个要求好,不给别人添麻烦)。
看到通知,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可高兴坏了,把前天买的零食集体打包装进方便袋,放在书包旁。每次这样的活动,我们总会跟孩子啰嗦几句:记得跟孩子们分享,你有巧克力酥,别的孩子没有,他们会因为吃了你的东西而开心;如果别的同学带了你喜欢吃的薯片,分享给你吃你也会很高兴。一个人的快乐分享给别人就成了两个人的快乐。每次这样的啰嗦,我也不知道孩子有没有听懂。每次带什么,分享给谁,权力交给孩子。
下班接孩子放学,在家里,我问孩子,有没有分享啊,孩子很高兴的说:“有啊,我和好几个同学交换了,我还把一包饼干给甘老师吃了”。我明知故问:“为什么要分享啊”。孩子说:“每次看到爸爸妈妈把好东西分享给街坊邻居吃的时候,我看到别人都很开心,我也喜欢看到别人开心的笑”。原来不是苦口婆心的效果,而是父母每一次的身教发挥了作用。要想培养优秀的孩子,先要培养优秀的父母,优秀的父母才能滋养出更好的孩子。我似乎顿悟了,以后就撸起袖子加油干,少说话多做事,孩子在背后盯着你看呐。选择权看似在孩子手中,却似乎又回到了父母手中。
晚上吃完晚饭,陪孩子去散步。尽管孩子好像什么都不缺,我和妻子还是想给孩子买点节日礼物,生活要有点仪式感,否则跟咸鱼有什么区别。我们就问孩子想要什么,孩子半天没有想出来,好像什么都想买,又好像什么都有(城市里孩子的烦恼。以前在农村,父母买个棒棒糖给我吃,我会开心好几天)。我看出了孩子的着急,错过今天,可要再等一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我给孩子出主意,你可以给我们多个选择题,然后在其中选一个最想要的。孩子憋了半天,要了两样东西:冰棒和衣服。再次证实了那句哲理:我们的欲望很多,实际上用的很少。孩子给出的需求,因为不多,最后我们都照单全收了,其实也是想告诉孩子:不贪婪的人生反而会得到更多。如果她一次性真的给出3个以上的选项,最后选了一个最想要的,那可能只会获得一个礼物的机会。
六一是孩子的六一,礼物是孩子想要的礼物。把选择权交给孩子是最好的选择,我觉得比父母自作主张会好得多。孩子迟早要长大,我们不可能给孩子包办一辈子。给孩子选择权,也是在潜移默化的培养孩子的自信和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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