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践行李笑来老师的话,学习英语最重要的就是用。怎么用呢?先是阅读,读自己喜欢的,经典的书,值得反复阅读的书,不光要读,还要把他背出来,读了就像是放在里。背了,理解了,随时可调用,是存在内存里。
最近在背《Seven habits of high effective people》,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做人做事,如果只有一本,我觉得就它了。里面的句子,段落都值得背诵。所以,现在一天背一小段,还要反复地复习,因为你今天背出来了,很快又忘了。现在一般早上起背个一个小时,半小时背新的,半小时背以前的。
背了一些了,就想看试试用键盘把它敲出来。刚开始手很生很笨拙,虽然能背下来,但很多单词都拼不出来,还得查单词。速度也非常慢,一小段话要花很长的时间,很枯燥,很难坚持做下去。断断续续地,有时候有时间也不愿去做这件事。
最近开始有意识地逼自己,坐下来就要敲个两段。虽然还是枯燥,但好歹有些进步,需要查的单词更少了,速度也慢慢在加快,能坚持的时间更长了,也不觉得那么难熬枯燥了。
今天再一次开始敲,竟然一口气敲了差不多两页的量,而且基本没有去查单词,速度比以前更快了,虽然比起那些经常用的人来说还是很慢,但已经是很大的进步。最重要的是,今天后面那段时间敲起来没有之前那么难熬,反而是有种掌握了新东西的兴奋,就像被引体向上一下子有了突破,突破了自己以前的极限,以前的舒适区。
以后还得用起来,毕竟正常英语为母语的人,用键盘码字是一个很平常的应用场景,写字的人反而少了。我以后不太可能跟外国人用口语交流,但我很可能要打字查资料,写点什么书面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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