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生于美国缅因州一贫困家庭。在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毕业后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之路。自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以来,创作出版了多部畅销小说作品,同时小说作品也不断被改编成影视作品。
在他两岁时,父亲突然离家出走,从此一去不返,后来据说是去刚果当了雇佣军。他的母亲含辛茹苦地操持家庭。由于家境贫寒,他的童年没有什么快乐。
十四岁那年,他在家中阁楼发现一个箱子,里面装有父亲收藏的一些恐怖小说。从此,他就迷上了恐怖小说,并立志当一个恐怖小说作家。
中学时代,他就开始创作,并向杂志投稿。他创办了一份小型的讽刺类报纸。在缅因州大学学习期间,他是校刊的主笔之一。毕业后,他白天在一家汽车修理站工作,晚上写恐怖小说。
后来,他到一所中学任英语老师,但依旧笔耕不止。不过,他这一时期的作品还不为人们看好,因而他经常陷入经济拮据之中。
1969年,他就读缅因大学英文系,并且在1970年毕业拿到文学士学位,就学期间他在学校的学生报上有定期专栏,并且参加学校教授波顿·海特伦的文学研讨会,在就学期间,他在洗衣店以及学校图书馆打工。打工时,做过许多兼职工作,他也是因为在图书馆工作才得以认识后来的妻子。
毕业后,他取得英文教师的资格,但是无法立即找到教职,他以从事额外的写作卖给男性杂志赚取稿费生活。1971年1月2日,他正式与塔比莎·史布鲁斯结为连理,两人婚后育有二子一女。之后,他顺利找到在学校教书的工作,一方面执教鞭,另一方面也持续投稿作品赚取生活费。
1974年,他的第三部恐怖小说《嘉莉》成为畅销书,他才开始摆脱经济困境。尽管在这期间母亲去世以及自身的问题,这对他来说仍是个大跃进的时期。
一家人搬到科罗拉多,这期间他写作了《闪灵》(又名《幽光》),之后在1975年搬回缅因州,完成了第四本小说《末日逼近》,之后他就长期定居于缅因州。
2003年,他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获奖理由是因其叙事技巧,对新秀的提携,对学校和图书馆的慷慨捐赠,以及其作品所吸引的大量读者。不仅如此,他的小说还通过大量改编的影视剧形成了广泛的文化影响。
那么,这位小说大师是谁呢?他就是通俗作家里文学地位最高的少数作家之一美国畅销书作家斯蒂芬金。其中,他最著名的小说是《肖申克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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