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营销中动不动提要么做一个“事件营销”,但是真正能够称得上是“事件营销”的可谓凤毛麟角,大部分都是“意淫”而已,充其量就是自己人知道,再大一点就是让自己的供应商知道,再大一点就是业内知道,仅此而已。从本质上来说你口中所谓的”事件营销“根本没有影响到你的目标客户,你的客户更不可能自主帮你传播。
那么,一个成功的“事件营销”最起码的标准是什么?我认为最起码的标准是能引发共鸣,能让看到的人愿意去传播,能让人们在闲聊之中议论此事吧!
比如“芝麻信用”的这一组广告:
“芝麻信用”这种结巴体的文案写法,是不是超新颖,超好玩,最重要的就是你会愿意去传播,愿意发朋友圈,愿意和身边人分享这样一个有趣的事儿。
还有厦门中航的歌词大牌事件,在整个城市进行歌词评选,票数最高者便可登上这些巨贵的广告牌。
“那里湖面总是澄清,那里空气充满宁静”,这歌词对于湖边的项目而言,就是现成的文案呀!直接都可以拿过去给项目做广告宣传语了。
对于一座城市的特定人群而言,这种勾起人们回忆的歌词,简直妙不可言。
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我听见海浪的声音,站在城市的最中央”。
有的人可能会说,能在这样的地方投放广告,自然能引发人们关注与传播咯,甲方要是也有这样的营销费用,我保证做出来的营销比他们的出彩!
那么好,你是否还记得锤子的“漂亮的不像实力派”的广告,这个广告可谓达成了轰动全中国的效果吧!
锤子就自己做了一轮海报,然后就上线了一个海报生成器:
于是全民跟风,然后我们就看到了以下的海报:
所以说,想要做一个成功的有传播度的“事件营销”,有钱有有钱的做法,没钱也有没钱的做法,尤其是营销费用不足的时候成败的关键在于你的创意,你的互动性,你的趣味性上。在当今这个快节奏、碎片化的时代,我们做“事件营销”一定要考虑人的关注点,就好比“我不是药神”为什么能那么火,就是因为徐峥导演抓到了一个当今社会的一个极大痛点,引发了无数人的共鸣,让人感同身受!
有营销费用,你可以考虑用奖品吸引,用巨额广告费用去铺;没有营销费用的,你就要考虑广告的趣味性与创意性,找到这一类人群的共性,抓他们的兴趣点或者痛点,然后从正面引发他们的感言,也可以从反面引发他们吐槽,只能真正做到了让人群进行二次传播,能让人广泛议论的“事件营销”才真正能称得上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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