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是80年代建的,后来又加建了一次,大修了几次,前后左右有几个区间,几种不同风格。
当时办老宅的房产证时,为了迎合当时政策,父亲把房子分成两本房产证,靠路边的主体写父亲名字,大概90多平方米,靠后面的平房写大儿子名字,大概80多平方米。
现在父亲身体越来越差,考虑到以后房产转移可能会麻烦,小儿子想让父亲把房子转让出来,可以转给大儿或者小儿都行。
父亲犹豫不决:如果转给大儿子,大儿子就有两套房子,小儿子没有房子;如果转给小儿子,那小儿子是90多平方米的主房,大儿子只有80多平方米的平房,对大儿子又不公平。
暂时想到两种方案:
一、转给大儿子,大儿子手持两本房产证,再在两本房产证里加上小儿子的名字,或者合并房产证后加上小儿子的名字(不知是否可以这样操作)。
二、转给小儿子,以后重建或者出售时,两兄弟平分。
大家还有什么好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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