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每天面对的都是一些什么神仙人物?不在派出所上班的人根本感受不到,先随意贴上两篇昨天刚出炉的热乎笔录节选。
和谐社会,不要打架!
和谐社会,不要打架!
语言粗糙,大伙随意观赏感受一下就行了,因为笔录是不允许被“艺术加工”的。
这两篇笔录乍一看让人感觉报警人受尽了人间冷暖,简直是天大的委屈,是被黑恶势力给欺负了,你要是有这种感觉,那就大错特错了。
我刚来派出所的时候,也很相信报警人所说的话,为他们鸣不平,但逐渐经历的报警人多了,我就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避重就轻。
所有被打的人都只会记得别人是怎么骂他的,怎么打他的,怎么侮辱他的,而自己做过什么说过什么就会被大脑自动屏蔽掉,我问他们是否还手了,他们的回答通常清一色的一致:没有。
但结果往往跟报警人的说法大相径庭,面对视频录像里铁一般的事实,报警人还在狡辩:他打我,我能不还手吗?我那是正当防卫!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给他们讲解《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而我所经历的所有打架案件,都是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泄愤式互殴,根本与正当防卫不挨边。
再回到上面两篇笔录,两起警情完全属于“三无案件”,没加害人、没录像、没受伤,所以只能给报警人做完笔录让他们先行离开,最后的结果也只能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终止调查。
最后给大家个忠告:和谐社会,不要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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