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意义上的机关食堂制度,似乎自唐初开始确立。唐太宗李世民“克定天下,方勤于治”,决定延长定期举行朝会的时间。早朝开始时间约在5-7点左右。官员们通常散会后再吃正餐。唐太宗以“聊备薄菲”为配套措施,即所有与会者都可以享受一顿免费的“朝食”,食堂设在金銮殿的廊庑下。这项办法又推广到京师其他官署和各级地方政府,成为定制。食堂制度维持了近300年。
食堂要点:一是让平时各坐各的厅廨、各办各的公事之大大小小的官员,借助会餐食堂,获得一个和睦融洽的氛围,人际关系的改善,自然有利于共同治事职能的发挥,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二是在此基础上,增进各相关部门科室的联络,促进信息互通。三是创作了一个集思广益的群言堂形式。此外,实践中的机关食堂会餐,也是一种非正规的作风批评与调节矛盾的评议场合。
严格点讲,唐代文献中的“食堂”,特指机关餐厅建筑而言,整套“烹饪之养”制度及其性质的规范性称呼,则谓“公厨”。公厨中档次最高的,就是摆在金銮殿廊庑下的“朝食”,因为是天子请客,俗称“天厨”,准确定义应是参加朝会的常参官员的食堂。宰相办公的政事堂厨,简称“堂厨”。
县食堂、判曹食堂、孔目食堂、节度使院食堂等。
还有“吏厨”“佐史厨”“府史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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