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断断续续看了好长时间了,一部诺贝尔奖作品。有些吃力。
一个管家史蒂文斯,在达林顿勋爵干了三十多年,并深深为此自豪。书中是回忆性质的第一人称叙述,这个勋爵没落之后,被一个美国人买了宅子,用不了这么多佣人了,而且希望这个管家也出去外出旅游一周。于是他不得不听从主人的安排,借机去找原来的女管家肯顿小姐,然后每天回忆当时府上的一些高光聚会,高档宴请。
起初看,真的很晦涩。因为对当时的一些历史不是很了解,纳翠(错别字)党,保守 dang,等。当时正府的一些高级官员,经常在勋爵府聚会,商讨大事。这管家很沉醉在这种不出差错受好评的高档聚会中,他喜欢这种感觉,他认为自己是一个伟大的管家。他终生致力于追求这个。
他的父亲也是一个管家。可是他与父亲的关系实在不怎么样。因为父亲临终前,是肯顿小姐陪着,帮忙请医生;史蒂文斯自己因为主人家聚会太重要,无暇顾及濒死的父亲。好吧,为了自己所认为的伟大的事业,置亲情不顾,连给父亲送终都舍弃。
肯顿小姐与他之间,曾有过很好的默契。但他一直说着冠冕堂皇的话,对于肯顿的示好,视而不见;对于自己的心动,刻意遏制。明明很喜欢她,可是为了做一个“伟大的管家”,用我们现在的土话来说就是,总喜欢说些不阴不阳的话,不肯直接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因为他认为做这种高级绅士的管家,就应该是这样完美的,包括说话滴水不漏。可明明他能轻易捕捉到肯顿的喜怒哀乐,在肯顿哭泣的时候,他却宁愿忙工作而不肯去安慰。
为了这个理想,他穷尽一生,负了亲情,失了爱情。最终,他也是可笑的。因为在旅途中,有时候被问起他在哪里工作的时候,他只是含糊其辞,闪躲,并没有如实相告。可悲可叹。
里面还一直涉及到一个词语“尊严”,现在初看一遍,还没有完全弄清它的含义。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管家一直挂在嘴上的“尊严”,最后被事实证明,极为讽刺。
等下次再看看,能不能多读懂一点。
世界读书日,啰嗦几句,应个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