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喜欢读书,是觉得书里的内容有趣,就好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长辈们也认为多看点书是好的。
长大之后,生活被学习充斥,有一堆的教科书,练习册,卷子,慢慢的,课外书从必须变成可有可无,再到再也不想读。
后来又慢慢的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但我却处于被动而迷茫的状态中,有那么多书,要该怎么读起?
那些所谓的经典的必读书目,每当翻阅之时,又是浮躁无比,难以静心阅读。
阅读从我的生命中缺失,只知道读书好,却难以说清好在哪里,我看不见实质性的益处。
以为一个月看一本书已经很不错了,然而,这是有多井底之蛙的自己才会有的想法……
曾经,我也一直问自己,读书到底有什么用?读书真的能让自己变得更好吗?
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但我的身边并没有喜欢阅读,又或者气质突出的人。我不怀疑它的真实性,但总觉得那种境界,如同铁树开花一般困难。
我以为,阅读只是让自己的生活锦上添花的一种方式,从来没有人告诉我,阅读,其实是社会生存的法则之一。
阅读很重要,比你想象的还要重要很多很多,当然,方式和内容更为重要。
所谓的成功人士,无一不是喜欢读书,他们最大的共同点就是,阅读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也尤为重要的部分。
洪镇洙的逆袭,就是从阅读开始。曾经,他也只是一个普通而贫穷的员工,因为阅读,无论是他的人,还是他的生活,都在悄然发生改变。
他从不读书,不喜欢读书,变成一天一本书的读书狂,尽管他不参加聚会,不谈恋爱,不吃喝玩乐,但他的世界并没有被局限在四四方方的书纸上,反而是爱情事业双丰收。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感触挺大的,它推翻了我的某些认知,它告诉我怎么开始,怎么坚持,怎么有效的做阅读笔记,怎么用心去阅读。读书,和一日三餐同等重要。
有人问我书中味,霞蔚云蒸古木苍。
以前不能理解这个比喻,但现在,似乎懂了。腹有诗书,真的会气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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