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男友自结婚以来,就不谈恋爱了,应了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这个坟墓很不错,冬天可以躲雪,夏天可以避雨。在这里,我俩都可以很随意,不用天天想着怎么讨好对方,我也不会等着他说爱我。
我们把家安放在一个小房子里,这个房子不像世外桃源那么悠然自得,但也前面有水,后面有山,这山就是几块石头。我们不是很富有,但是满足。小男友说他公司的老板,很有钱,可不是很善良,但精明,奸诈,抓住了风口,是十足的土豪,没有文化,脏话连篇。老板有个女儿,单纯,被老板保护的很好,不谙世事,没有学识,学历也不高,样貌不美,但是被公司人举成了公主。
俗话说: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
我们是穷人,被浮躁的社会遗忘,很开心。小男友说。
我也乐意,这样我就可以安心写书了!
美得你,他点了下,我的额头。
小男友还在喋喋不休,说着公司的事情,像个孩子,放学归来,说着白天在学校发生的事情。不知为何,现在也变得健谈起来。
我一直都想到原始森林去,穿着旗袍,看诗读词,盖一所茅草房子。我没出国过,只去过国内大城市,并不向往它,那种过分热闹里夹杂的冷漠,不是我想要的。
好在我和小男友,都是不在乎别人看法的人。
你还记得那个爱沙漠的三毛吗?嗯,有点像。他上下打量我。
我爱森林,尤其是那种绿,快要流出来,一种清冷的忧郁。
她洒脱,她有着良好的家境,高知的父母,她的纯真与洒脱,水到渠成,可以毫无顾忌的奔赴沙漠。
接着小男友又说起了自己的童年。
不要一直说你的童年,我讨厌听,我知道他又得说到半夜。我赶紧岔话题:上次你不是说,要给我讲个温州人的故事吗,都还一直没说呢。
好好,讲。
坐在窗户边上,他说:温州人,太难描述了,宿有东方犹太人之说,吃苦耐劳,又精明,心较比干多一窍。
有一次,一个温州的朋友拉我去夜总会,陪他谈生意,这个朋友家里有老婆,外面养着情人。那天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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