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回到15岁那年,在那个无比珍贵的夏初,写一封情书给你。
暂且称呼你为李先生。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就成了我日记中的男主角,不断写你名字的缩写,还幼稚的计算着那时流行的笔画差,就像《初恋那件小事》里小水偷偷在那样静谧的夜晚,一笔一笔写下她心中的阿亮,希望梦想成真。
希望也能成为你望着的那颗星
因为你,每天似乎都是那么美好。喜欢在清晨的早自习,偶遇你,听你身上活泼的钥匙铃声,铛铛作响;喜欢在正午的食堂里,悄悄坐在你背后的一个小角落,偷偷瞄你一眼;喜欢在傍晚,你打扫走廊时,云淡风轻的走过去,但心里却乐成了一朵花。一日一日,我乐此不疲。我的小心思都藏在了我的笔下;我的小情绪都只由你牵动。这不是喜欢,这是什么?嗯,没错,我在偷偷喜欢着你,李先生。
我是不勇敢的我,你是太耀眼的你。偷偷要来了你的QQ,以陌生人的名义加了你,每次同你聊天,我的心便如同那不平静的水面。只是,李先生,我该怎么告诉你?我喜欢你。
15岁的夏天,也就意味着我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见你了!我想:我应该为自己勇敢一次!就这样,我以为我以为的勇敢,在QQ上以我的名字向你告白,简简单单的写下“我喜欢你”四个字时,心脏不听劝了,它在扑通扑通狂跳,蝉声也更让我焦躁。不知你看到我的心声时,是微笑着的吗?没关系啊,李先生,只想简单跟你说一句: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15的你,让我心动,而那年,我恰好是个懵懂的小傻子。如果再重来一次,我想亲手写一封长长的信,认真挑选一个极好看的信笺,以古老传统的方式,寄托我的情思。15岁,我真对不起你。
当时的我还来不及勇敢,你已从我的世界路过。李先生,我该怎么再一次向你……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我还能,再遇见你吗?
你,让我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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