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时候,读白居易的诗。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语文老师讲了白居易写诗的故事。白居易每天在家里写好诗,会念给邻居老妇人听,若老妇人听不懂,他会拿回家继续修改,再念给她听,直到老妇人能听明白为止,所以,白居易的诗浅显易懂,深入人心。
说到人心,大多数人喜欢听着不累,看着舒服的文字。
试想,一个人上班面对各种项目、数据,已经脑袋昏沉。若在下班的路上再读一段子曰云云,读者先晕了。那叫一个累字了得。
自媒体人Sperser在谈写作时,说到简单地就是高级的。
简单地不到20个字的长句,肯定不如10个字的的短句来得快捷明白。
晦涩难懂的语句和字词出现在高深的理论书籍中,通过查工具书还好明白,但是出现在大众的眼里,他们迅速翻过或掠过,“这个好象不好懂吧!”于是分分钟放弃读下去的欲望。
村春树在《小说家》一书中写了一段经历:他在写第一部小说时,写完后颇感失望,虽然有了小说的模样,可是读来觉得无趣,而且没有打动人心的东西。他换了一种方式,放弃了日常使用的日语,采用了只会有限的单词和句法的英语写作,可想而知,表达复杂的内容时,他只能删繁就简,换成通俗易懂的文字,把描写中多余的赘肉削除,使形态变得紧凑,如此一来,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文章节奏。他发现,尽管词汇和表达的数量有限,只要有效地搭配,通过运用不同的方式,也可以传情达意,
“根本无须罗列艰深的词汇”,
“不必非用感人腑的美妙表达不可”。
“短句搭配的巧妙节奏、率直不繁的遣词造句”。
删繁就简,读之亲切。
写作方式 改变后,村上春树将第一部不说《且听风吟》采用新的文体,重新修改过,最后拿了新人奖。
也幸好他发现了自己的行文节奏,否则世上会少了一个叫村上春树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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