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性奴案看的是真令人恶心,我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这么恶心的人。呸(*`へ´*)
但是其中的一点很令我震惊,被害女子被救出后竟然袒护这个神经病(犯罪分子)。这种现象在《重口味心理学2》中的解释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网上了解的这种症状是罪犯与受害者的关系,但是我觉得这种定义太宽泛了,对于斯德哥尔摩的适用性应该更强,甚至到生活中所有令你不顺心的事情。
我觉得人的本性就是这样。人的本性是见不得光的。
网友对于洛阳那案件的评论更是一针见血:人和狗只有智商的区别。令人震惊但又不得不面对:人是可以被驯服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与被驯服的意义是模糊的,甚至就是一模一样。人剥夺了狗的自由,给它食物,它便给人看门。这与之在某种角度是吻合的。
曼德拉说过,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高等的人类在面对体制的重压下与狗不也差不多吗?纵观人类发展史,至少是在中国这片小地方,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都没有人人平等的的概念。下层社会的人类在体制的枷锁之下苟延残喘,这不就是罪犯与被害者的关系吗?我不懂历史,也知道一些什么社会生产力的所谓挣扎阻力,但我知道人类的无助与绝望,生命依托与别人,这和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多么的类似。
举个例子,人们会感谢二胎放开,却不知禁止二胎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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