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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啼绿柳,皓月醒长空。最爱垄头麦,迎风笑落红。
——《小满》宋·欧阳修
昨天约了何太下班一起在我们读书、相识、恋受和奋斗的地方吃晚饭。这地方从我们读大学到最后搬走住进现在的新房子总的算下来,我们一共呆了足足14年。人生啊,有多少个14年呢。如果说在老家成长读书的那十几年承载了我的无忧无虑,那从读大学到毕业出来工作奋斗的这14年承载了我独立自主的艰辛过程。但无怒无悔。
在我等何太的时候,我闲逛到我们母校隔璧的菜市场。里面有一位我认识了十几年的朋友,他是本地人,在市场里天经营着一个卖菜的当铺。当年认识他,就是买菜买多了认识的。刚开始是何太先认识他,在我们大四的时,我经常外出培训上课实习,而何太则每天在宿舍做晚饭等我回学校一起吃晚饭,何太就是一直跟这位老板朋友买的菜。
然后,我们毕业了。何太应聘到了我老家的一家金融单位,而我则留在了广州从事IT行业。为了方便,我继续粗住在大学旁边的城中村出租屋里头,一房一厅,刚开始 500元一个月,直到我搬走时好像也只是800而已。我自己也有煮饭的习惯,所以这位本地朋友就成了我继续帮衬的对象。那么多年下来,不熟悉那是不可能的事了。从单纯的大学生到挨过枪炮的社会人,我们都知根知底。
这位本地朋友也是一位房东,手握两栋楼收租。家里有两兄弟,只能平分。在我们眼里,这个菜铺只是他的一项消遣而已。他老婆也没去上班了,在家全职带三个娃。昨天这朋友还向我诉苦以后孩子长大的压力。现在只有一栋楼,两个证,但三个男孩子,想让他们分得均匀且充足,还是挺头大的。话是这么聊,但朋友还是想得开。儿孙自有儿孙福,能把他们养大就已经尽职。
他最小的儿子才1岁7个月。用他的话说,还得熬多两年,这我懂。他现在体重两百斤出头,带孩子很累。他是很想减肥的,但带孩子他们亲力亲为,老人家也老了,没给年轻人添麻烦就已经是万幸了。所以,只能先把孩子养大一点再想办法去减了。是呀,天下父母一个样,一定都是孩子优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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