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像一只手
向今天挥别
很多人早已同我们告别
在悄无声息之间
有些人一直生活在昨天
正如河水向前奔流,树木却
停留在岸旁
多少次,我坐在窗前
画一棵长在悬崖边的歪脖子树
我只有一支黑色的笔
画不出色彩斑斓的春天
我已惯于描绘暗夜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暗夜里寂然行走
脚步轻得,如同叶子的飘落
在空旷的荒野呼喊
什么也不会听见
包括自己的回声
我问过自己太多问题
却从未得到任何解答
后记
久未写诗,今日难得一作。
年轻时写诗,如河水的流淌,自在奔流,无需借力;待年长,写诗便如罹患前列腺炎的男人小便,感觉有尿意,却挤不出几滴,总有意犹未尽之感。
读一本好书,如同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谈恋爱。读完会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读马尔克斯的《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我就有这种感觉。冷静又充满张力的叙事,散文诗般的语言和调查报道式的笔触,读来颇觉快意。
通常来讲,我如果特别钟爱一本书,会将该作者的所有书籍悉数读遍。大学时读纪伯伦、泰戈尔、余华、王小波和慕容雪村,毕业后读聂鲁达、汪曾祺、路内、熊培云、刘瑜等,皆是如此。
有些人注定相逢,成为至交。书籍亦然。我们只是根据自己的趣味选择书籍罢了。这也是为什么不少名著令我们难以卒读的原因。不是书不好,只是不合我们的趣味。趣味无高下,但决定了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书,爱听什么音乐,选择和什么人做朋友,都是趣味的体现。
人和人最大的不同,不在观点,而在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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