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晋王,已知事有七八分就了。他又在平陈时结识下一个安州总管宇文述。因他足智多谋,人叫做小陈平。晋王在扬州便荐他做寿州刺史,得以时相往来。一日与他商议夺嫡之事,宇文述道:“大王既得皇后欢心,不患没有内主了。但下官看来,还有三件事:一件,皇后虽云恶太子、爱大王,却也恶之不深,爱也不甚。此行入朝,大王须做一苦肉计,动皇后之怜,激皇后之怒,以坚其心。这在大王还有一件,外边得一位亲信大臣,言语足以取信圣上,平日进些谗言,当极力为之撺掇。这便是中外夹攻,万无一失了。但只是废斥易位,须有大罪。这须买得他一个亲信,把他首发,无事认作有,小事认作大,做了一个狠证见,他自然展辩不得。这番举动,不怕不废;以次来,大王不怕不立,况有皇后作主。这两件下官做得来,只是要费金珠宝玩数万金。下官不惜破家,还恐不敷。”晋王道:“这我自备。只要足下为我计在必成,他时富贵同享。”其年恰值朝觐,两个一路而来,分头作事。
巧计欲移云蔽日,深谋拟令腊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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