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谈个把个月,就会听到类似的声音:我们性格不合,还是早分开的好。
婚后,过了三年五载,又听到此类议论:我们实在是性格不合,这日子没法过,必须得分。

谈到“亲密关系”中的“性格不合”,它是导致我们亲密关系破裂的真正原因吗?
我有以下观点,谈不上指导,仅代表个人想法,与你分享。

在婚姻分裂中说性格不合的,多半是因为“性不合”。但“性”这个话题,我们平常人从来没有搬到台面上说,只能说是性格不合。(在一段亲密关系中,若是自己的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潜在的会影响彼此的相处,此“性不合”就导致了各种事情上的三观不合。“性需求”也是属于生理需求的一种)
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可以解释以上说法,当底层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得到满足时,中层的社会需求,尊重需求,以及上层的自我实现需求才会得到进一步展现。其中社会需求就体现在:亲情,友情,与爱情。

对于恋爱中人来说,被“性格不合”理由分手,若两人没有发生生理关系,则可理解为三观不合,缘分不够,没话聊等。或者是一种分手借口,失去了恋爱新鲜感,想要终止这段关系,又不想伤害对方,没有比“性格不合”当做分手理由再好不过的了,毕竟“性格不合”是指双方的问题,而非一味的指责对方。

若自己一辈子当中,真遇到一两次此类“性格不合”的亲密关系,我想自己也不要真的去改变自己。终究会有人喜欢最原始性情的你,没有必要为了谁,去改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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