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衣是粉红色,外套是粉红色,帽子是粉红色,包包是粉红色,内衣内裤多半是粉红色,丝袜也有粉红色的,鞋子也穿过粉红色的,连耳麦也用粉红色,仿佛不整个全套的粉红色系,我就是审美观中的随意,世界观中的孤僻,人生观中的叛逆,既而带来爱情观的自闭,但我绝不是一个与世界格格不入的货色。若不使用粉红色,三观引申出四观都有被摧毁的重大嫌疑。为了闪耀人生,审美别出一格,世界一片恒温色彩,从而带来爱情家庭甜蜜满载,所以一定要整个全套的粉红色,这样才有足够的物质资本与精神支柱用于得瑟。
耳麦也一定要买粉红色的,好在,只要我想,大街小巷,要样有样。
粉红色的耳麦
粉红色的耳麦是迄今为止寿命最长的一副麦,生存了三个月有多。我不记得这一生用了多少副耳麦了,大概是智能手机问世以后直到我也离不开它以来,特别是在玩酷狗音乐玩得下不了台,并且家里还有一个跟我一样喜欢玩弄音乐的小女孩,我们总是争先恐后把我包包内带有扩音效果的耳麦扯过去又扯过来。为了音响和放声效果有KTV和演唱会的磅礴气势,我差不多每个月都要换一副新的。如果一年至少换掉十副的话,智能手机也用了五年,大概也有五六十条之多。一副少说也得十五块,贵的也曾买过六十块的。但不论价格是高是低,质量是好是坏,只要经常听又经常唱,使用完揉成一砣往包包里胡乱一塞,十有八九,它的寿命都不会长久。
粉红色的耳麦
但唯有这副,千真万确,真的用了三个月之久。
记得是从步行街的木谨生活店买来,当时也就十五块。木谨生活店是一家源自韩国的杂货连琐店,商品琳琅满目,价格非常平民。我时常下班得早时会去那里闲逛,大部分的耳麦,都是由这家店里买来。这粉红色的耳麦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是两个扁圆形的耳身,一条一米见长的线,带麦。我独只喜欢这种扁圆形状的耳塞,它不像那种圆柱体状的,放在耳洞边缘怎么调整也塞不稳,一边走路就一边往下掉。因为扁圆形状的特殊,放进耳洞边缘总是很合很稳,仿佛与我的耳朵量身定制一般,哪怕是我在公车上挤上挤下,在马路上立定跳远,看见栏杆一跨而过,它都不会掉出来。线的长度也很适中,不长不短,就一米左右。因为我的包包总是很贴心地挂在前胸的,手机就在包包正中央,线头从链子里的一条缝隙里穿出来,再分散到两头进入我的两只耳朵,太长了反而没必要。
粉红色的耳麦
耳机的音响效果很好,如果我在凉风阵阵的清晨,去上班的途中之时,听一曲袁维娅的《说散就散》,顿觉胸中情感激流澎湃,于是精神抖擞迎风挺立便会觉得音乐的精髓就是让上班这种苦逼差使变成一碟易于应付的小菜,所以音乐,真是助人斗志昂扬理应爱它爱到万事不殆。如果在华灯初上只有斑驳树影的漆黑道上下班往家赶,这时,再听一曲六哲的《让全世界知道我爱你》,歌声如此动听委婉,便觉一天的疲惫、亲子的缺失都可以用音乐来扬长避短,实在也是驱散了疲惫杜绝了慵懒。粉红色的耳麦一直忠诚地躲进我的耳朵,带来音乐的欢快与美感,其实一整天,也总是让我快乐多多充实满满。
不过这个麦有个缺陷,听音乐无疑是一种享受,可是要拿它来扩音K歌,却远没有演唱会的动感美声气势恢宏,它的话筒基本上是虚设的,要K歌,还是用际雯送给我的小话筒最合适,或者是密闭的空间,将噪音降到最低,直接拿起手机唱。
但不管怎样,这个耳麦已陪伴了我三个月之久,有时候在家里,曹诗媛总是未经过我同意自行从包包里取走了用,然后随手把它丢到西丢到东,但第二天临出门,我又总是能将它找了回来。经过了那么多人的手,又从这个人的耳朵移步出来进入另一个人耳朵,竟然还没有被损坏,线头没有断,耳麦没有破,音质还是一如既往地好,那真是难得。
我极其喜欢这一副耳麦,既而在我的生活中,它已经无可或缺。
粉红色的耳麦
我就是这样每天背着粉紫色包包,带着手机,塞着粉红色的耳机,每天上班下班,每天穿过大街小巷,每天听着音乐,每天独自欢乐,便觉平庸无奇的我,也能在粉红色的世界中,活出一抹不一样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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