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还算不错,早晨六七点的时候,太阳格外明亮。因着今天有事要去处理,于是,我很早就醒来了,不是闹钟吵醒的,仅仅是多年来的老习惯了——如果某天有事儿,我一定能在很早醒来。
昨晚入睡的时候已是凌晨两点四十七。晚睡是我的家常便饭,每天夜里不到凌晨,我几乎不会感觉到丝丝倦意,昨晚亦是如此。临睡的时候,仍无半点睡意,着实又无聊至极,于是不得不放下手机睡了。
最近手机里总会推很多热点新闻,看的我心惊胆战,恶心不止!我从来没想过这世界上还有那样黑暗心里的人存在,于是我竟然有些开始窃窃自喜,暗叹自己生于平凡的环境里,自由自在地肆意成长。
宇宝说五一她会来我这儿,连同细姐(我们本地方言)一起。我心里甚是雀跃,穿着一双高跟鞋(妹妹的鞋子,寒假回家以为只待那二十来天就能返校,于是我没有买鞋子,以至于我既然到了无鞋可穿的地步),出门溜达。我向来如此,心情明朗的时候,一定想出门转转。
妈妈和妹妹下午四点十分左右从集市上回来。我去门外公路边站着迎接她们,妹妹叫到我第一句话说的就是——“我今天赶集碰到她(宇宝)了,她说五一才来这儿。”我回应道“我知道”。这件事我当然知道,还为此得意洋洋。
粉红色的床单是我对自己生活的某一种奇怪的执着,我格外喜爱粉红色的床单。然而事情从来不会太简单,成长这些年里,在我最怕的事情中有一件便是把棉被塞进被罩里理直,每次换被罩我就像面临一场硬仗,整个人钻进被罩里折腾半天也于事无补,又狼狈又愚蠢的样子,自己都有点嫌弃自己。我发消息给宇宝,“等你来了你给我弄哈”。习惯抬杠的我们因此又找到一个杠点。
晚饭的时候,因着昨日晚睡今天早起,一整天在外溜达没有休息。不到七点,我竟然感觉到了深深的倦意,两只眼皮像被贴上了正负极磁铁,在我的挣扎中一直不断靠近。群里宇宝发了一个消息,关于之前的一个随手旅游拍照比赛的。我使劲儿撑着眼回复。在后面的聊天中,由于实在疲惫极了,我打错了字,当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撤回了。作为一个文字热爱者,连最基本的聊天都会出现错字,这是我绝对无法容忍的事情,何况还是发生在我的身上!
随后我想起今天的文章还没更新,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必须每天更新文章坚持一年不断更的!加之我今日的呼啦圈还没有转,于是撇开每个细胞要求休息的诉求,我一边转呼啦圈,一边写下了这段文字。
生活里有很多的艰难,很多的诱惑,它们拖沓我们前行的脚步,让我们乐于安逸的同时还给了我们乐于安逸的说服理由。不见得事事不顺,也不见得事事顺意!一辈子,给自己立了那么多flag,总有一个应该是被完成过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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