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貂皮大衣就像6070年代的大哥大。实力招风,不实用但实在,实实在在彰显底气。
西门庆一家子婆娘,用的貂皮都不差,差点儿的,还被嫌弃。
貂皮这玩意儿虽和大哥大一样,刚出来的时候实用性不强,可对时代变迁的影响起了不可磨灭的伟大作用。
有种奇葩的说法。说建州女真在与明朝的貂交易中,不仅换取军备,还由于貂越来越少,只好向北统一了女真各部,以求更多的貂皮,一不留神就做大了。大明攫取辽东的貂皮,也是在为自己的天下掘挖着坟墓。
明人对貂皮的迷恋一定程度上为开疆拓土贡献了力量。正如欧洲人迷恋香料为航海发现新大陆起了推动作用一样奇葩。
咱们现在迷恋什么呢?
可别不好意思,觉得庸俗就假装不迷恋了。大大方方去满足未尝是见坏事。
当然,这得看时机合适与否。
航海技术不过硬,对香料再神魂颠倒也无济于事。
明兵不强,对貂皮再有占有欲也徒劳。
不克制欲望,也别迷信随随便便就有一不小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