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上班,在红绿灯路口右拐的时候,后面的一辆直行的二轮电瓶车撞上了我的右前车门。车在开的时候只听到“彭”的一声,我当场就懵了,停下车才反应过来,和电瓶车刮蹭了。
一下车看到车门掉了一大块漆,心疼死了,就开始和骑电瓶的人理论,他觉得自己绿灯是直行,我应该让行,我觉得自己也是绿灯,况且他撞在我的车门上,说明我在前,他在后,是他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我问要不要叫交警,他说随便,再问要怎么办?他说自己反正没伤到,要么就算了。后来他骑着二轮电瓶车走了,我也就走了。
事情是结束了,但我还是想要知道个对错,就打电话问爸爸,爸爸是个是非分明的人,听完就说是我的责任,我应该让行的,责任在我。这让我突然想明白了,和右转车辆需要给横穿马路的行人和二轮电瓶车让行是一个道理,我确实没有尽到注意义务,虽然他是在我的盲区,没有让与不让的的纠结,但责任确实在我。
后来我拿湿巾在车门上擦了一下,发现刮蹭的地方用湿巾也都擦完了,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但却是有遗憾的,我欠那个骑二轮电瓶车的人一声道歉,所幸没有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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