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45岁,这个年龄是很多工作、活动的“死亡线”——“要求45岁以下”,45岁的人“视茫茫,发苍苍,齿牙动摇”,意味着身体走下坡路,意味着精力不济,意味着被人嫌弃,所以我也一直很忌讳说“老”,特别是承认自己“老”,好像“老”就等同于“没用”,等同于废物。
但是最近在备课《故都的秋》,我时常会对着郁达夫笔下那“一椽破屋”“破壁腰间”的牵牛花的蓝朵,牵牛花底那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还有那“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的槐树落蕊,想起自己,想起自己的“悲凉”与“落寞”——我已不在年轻,和那牵牛花一样,和那铺地的落蕊一样。
这是一篇神奇的散文,他写的似乎是寻常之物,表现的是衰败之态,但是郁达夫的感情是闲淡从容的,“悲凉”,在他而言,是生命的必然形态,是一种姿态,是一种异样的美,需深味,可热爱,他甚至说:“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北国之秋)三分之一的零头。”
想起一首诗:“不要等到春天吧,在春天里幸福是容易的,请在深冬里寻找幸福的理由,而世界为一切都准备好了足够的理由。”
欣赏春天很容易,热爱秋天却是不容易的。
但是那些有情趣的,感官敏锐的人,他总是能找到“幸福的理由”,对于扫街后在灰土上留下的扫帚的丝纹,他也会感觉到“细腻”“清闲”,也会觉得”有点儿落寞“,但是他并不沉沦,并不痛苦,他想起“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秋天是一年四季的组成部分,衰老与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分,既然是生命,就值得去珍视,去体味,就像杜拉斯在《情人》中所写的那样:“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样的眼睛,这样的心,真是让我们在深秋依然幸福的理由啊!
我们赞美春天,也懂得欣赏秋天,我们热爱朝气蓬勃的青春,也能坦然接受日落黄昏的宁静。
日升月落,春去秋来,都是歌,都是诗,值得热爱,值得眷恋,值得我们一读再读,直至我们能够平静地坐在一个破落的小院,端起一碗浓茶,轻叹一声:天凉好个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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