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曾是一名资深的美食鉴赏家。
大部分人呢,可能对我们这个行业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对我的名气也一无所知。嗨,你也不用惭愧,听我慢慢介绍就行了。
我在业内的知名程度,相当于刘欢之于华语乐坛,卡戴珊之于纽约名媛,冰冰范之于国际红毯。
不吹。鼻尖上的中国曾邀请我担任第一季的首席品鉴官,主要职责就是品尝并评估每一道备选菜式的推广必要性;米淇淋餐厅大中华地区的名单还未出炉,让我为它们站台的邀请函早已踏破门槛;我掌握着全国各地所有时令果蔬上市及报价的第一手资源,一骑红尘妃子笑不过是赞助商用来讨好我的惯用手段。
我这个人一向很低调的。
1.
当一个人说他很低调的时候,往往意味着他之前所说的话都是在吹牛逼。所以…?
我没撒谎,至少,不完全是假的。
在我看来,儿时大院里各家各户的饭菜就是属于我的鼻尖上的中国,阿姨婆婆们只要一烧肉就招呼我这个馋猫去吃,我闻着香味儿呲溜一下就蹿过去了,一回都没客气过。谁家的鸭蛋腌得流油,谁家的猪蹄子卤得入味,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公司楼下的外卖,对我而言,和米淇淋不过是隔了一个米淇淋的差别而已(废话),那是忙碌过后唯一的味蕾满足和精神抚慰。通常情况下,店子还没开起来,传单就先把办公桌铺满了。我也不能辜负了小老板的一番热情,好吃又实惠的菜一个都别想逃过我的点菜单,为着我给大家订的餐好吃,领导还要给我涨工钱呢。
至于时令果蔬嘛,就都仰仗朋友圈的微商朋友了。山东的大樱桃,四川的猕猴桃,赣南的脐橙,海南的芒果…我也算得上是足不出户吃遍天下了。把我送回唐朝,说不定压根就没杨贵妃什么事。
坦白讲,我只是一名资深吃货。这个身份属性跟了我二十多年。直到遇见他,一切都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2.
我始终信奉着爱一个人就要为他付出一切的爱情箴言,所以遇见他以后…
我把鸡腿和鸡翅都留给他,自己啃又干又柴的鸡胸肉;我把烤地瓜最靠近皮的、流着油的那层让给他,自己吃没什么味道的地瓜芯;我把西瓜最中间一口和薯条的最后一根献给他,只希望他念及我的深情回馈给我一个围笑;我愿意永远戒掉猪肉,只因为他说自己从小在猪圈里长大的,看见猪肉就恶心。
甚至如果可以,我不想属猪,属个别的什么都行。
因为他长得实在是太像晒黑之前的古添乐了,我甚至怀疑他就是古添乐本乐,而现在那个黑不溜秋的只是他的替身。这一度让我陷入了深深浅浅的自卑里无法自拔。
我时常会问他:你觉得我胖吗?
但我从不问他我长得是否漂亮,因为他要说不,那就太伤人了。他可不会因为爱我而对我说半句善意的谎言。
回回问他都说我胖,胖乎,不瘦,挺肉…
并且他的高明之处在于明确地表达对我身材的不满之后,又虚了吧唧地补充一句:其实我不在乎女孩子胖不胖,只要生活习惯好,我都OK的。
“那怎么才算生活习惯好呢?”
“比如不喝碳酸饮料啊,不吃甜食呀,早起能够跑跑步,自己烧饭不点外卖之类的。”
他说的倒是云淡风轻,上嘴皮下嘴皮一碰,我却要付出吃屎一样的代价。可是谁让他长得像古添乐呢,我愿意为了他那张帅脸三过蛋糕店而不入,在门口简单地闻一下味道就走;我愿意卸载一切外卖软件,哪怕手上烫出来的泡都比我自己做的饭好吃。
我也经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馋得想哭,恨他剥夺了我除了欣赏他的帅脸以外的全部乐趣。所以我偶尔会偷着吃,把巧克力藏进茶叶盒里,把饮料藏在调味瓶里,把自己连同食欲一起藏在深夜的床底。
果然,不作死就不会死。
那天,他醒来盯着我嘴角没擦干净的巧克力酱,还是发现了一切。
他走了,全然不顾我曾分给他多少好吃的,就那么帅而绝情地走了。
3.
分手后的我一边大哭,一边把外卖软件一个不落地装了回来,擦着鼻涕把方圆5公里以内的外卖点了个遍,然后咕咚咕咚跑下楼去买了两桶碳酸饮料。
当我的味蕾再次触碰到冰镇雪碧时,我的世界仿佛被重新点亮了,太他妈爽了。
我一边骂着古添乐,一边坐在外卖堆里续命,十对黄金炸鸡腿,五十个葡式蛋挞,两斤蜜汁红烧肉,六张双层芝心披萨,附近的芝士焗番薯都被我包圆了,咖喱蒜蓉五香麻辣的小龙虾一样一份,手工麻薯吃到噎的时候,就用一点点兑着coco冲一冲……
每吃一口,我对他的恨就加深一分,这么好吃的东西你凭什么不让我吃,我去你大爷的!帅能当饭吃吗!男人都是畜生!
就这样,我从天亮吃到了下一个天亮。
从那以后,我对味道的渴望转变成对份量的追求,仿佛只有多吃才能让我感到快乐。习惯性地买一堆东西,窝在家里,吃得肚子吹气球一样的鼓起来,吃得一动都不想动,吃到吐,吃到恶心,吃到再也不想吃,我实在不想亏待自己一分一毫。
反正吃进去的东西总会排出来,反正瘦了也不会有人爱。
我不屑让任何人知道我现在的生活状态,家人、同事、朋友,我不需要安慰也不想改变什么。可该死的是我的身材已经愈发地遮掩不住了,我也尝试过抠吐,但吐的滋味实在是太难受,况且,吃进去的东西凭什么要吐出来,我花了钱的。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能开始跑步。
这次,不是为了古添乐选妃子一样的择偶标准,而是为了我自己的尊严。
4.
每天清晨,天不亮我就穿上跑鞋,呵哧呵哧地围着附近的人工湖跑。一开始真是又困又累又喘,贼难受,而我只要一难受就想骂前男友。索性也没什么人,我骂的声音就稍微大了点。
不巧被一个刚好路过的小青年听见了,他把和我同款的优衣库穿得邋里邋遢,挤着那双一看就是打了一夜游戏的眯眯眼,操着一口大碴子味儿的东北口音说:
干哈玩意,大清早滴,吓唬人玩哪。
我瞥到他裤兜里揣着的可乐瓶子,骂了一句臭屌丝,然后就像贞洁烈女一样头也不回地接着跑了。
打那以后,每天跑步我都能看见他。
今天围着湖找手机,明天坐在长椅上吃早点,一来二去地还加了我的微信。
他说:我觉得你擦汗的样子像极了烈日下苞米地里辛勤劳作的老大娘,特别亲切,要不咱俩处对象吧。
我:我有暴食症。
他:我知道。
我:怎么可能!
他:你也不看看你那个腮鼓得都跟仓鼠一样了。啥暴食症啊,你们女的就是爱给自己瞎扣帽子,你不就是能吃吗。
我:你不懂能不能别瞎说!你知道我他妈的有多痛苦吗!你以为我想跑步吗!你们男的说话能不跟放屁一样吗!
他:行行行,要不咱俩比比,看看到底谁能吃。你要没我吃得多,就别跟我扯这个症那个症的,跟我回家掰棒子得了。
他这乡土风情十足的表白勾起了我那股子伤心劲,古添乐的帅脸和他那句只要生活习惯好我都OK同时浮现在我的眼前,我头痛欲裂,只想大吃一顿,吃到天昏地暗。
好!比就比!汉堡王!走起!
5.
我像往常一样点了八个皇堡,五份鸡条,十只椒香鸡腿,点完正准备开吃…
他说:咋地,不来点饮料?
说完连同他那足足有我两倍多的汉堡和零食,端来了十杯大份的可乐。
尼玛,这次是碰上对手了。
我甩开腮帮子一顿吃,他也像模像样地啃了起来,吃到第三个的时候,我犀利地发现他的速度放慢了,开始不断地张望和用手捋自己的肚子。
我猜,他是吃饱了………
我:呵呵,回家掰你的棒子去吧,少在这给我装,吃不了别浪费,留给我。
他:开什么玩笑?就这点儿,还不够我塞牙缝的呢。
说完他又开始狼吞虎咽地吃,就像很饿一样。但我明显发现他脸憋的通红,撑得一直打嗝,饮料也喝不下去。
我突然间没那么想吃了。事实上,我也的确不需要吃更多。对我而言,在过量的食物里尝不出什么新奇诱人的味道,也没有报复性地自我补偿以外的任何意义。
我,还需要报复吗?
6.
我俩在一起了。
这个王八犊子天天和我抢鸡腿吃,大晚上的烤梅花肉馋我,说了要减肥还拿着可乐瓶子在我眼前晃悠。
可我却没再暴食过了。
被压抑后的欲望永远比自然生长的欲望膨胀得更狠,没有受锤,就无所谓反击。
我发现,黑松露永远是前三颗最好吃,四两的蟹子一次吃两只就刚刚好,再香的五花肉夹到第六块都会腻。
凡事别做太过,也好留个念想。
【食物】并非治愈内心的万能药剂,但它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许【运动】可以。
我现在每天还是会跑步,因为说不定会有什么更好的事情在等着我偶遇,他每天都会陪我跑。
我:想不到你这通宵上网的人还能在这跟我做这么正能量的事儿,失敬失敬。
他:得瑟啥啊,不就是跑两步吗,说得跟多难办的大事一样,还没我打游戏累呢。
哦,抱歉,忘了介绍了,他叫淋更新,是我的现任男友。
(本故事纯属虚构,谨以此文献给那些被暴食困扰的女孩,希望你能早日结束同欲望的恶斗,希望运动能帮你摆脱痛苦,希望流汗可以给你带去好运。我会一直陪你❤️。)
图片来自网络,侵立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