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你在咖啡店里看书时,从你身边经过的服务员不小心把咖啡洒到了你的身衣服上,恰巧这身衣服是你刚刚狠心买下的新衣服。你勃然大怒忍不住打发雷霆,愤怒的声音传遍了咖啡店里每一个角落。
看上去是不是合情合理,其实当我们打发雷霆时,并不是受怒气支配,完全是为了大发雷霆而制造的怒气。也就是说我们先产生了要大发雷霆的目的,想通过大发雷霆来震慑犯错的服务员,进而使他们认真听自己的话。作为相应的手段,我们便制造了愤怒这种情感。
换个角度讲,即使我们不大声呵斥而是讲道理的话,服务员也应该会诚恳的向我们道歉或者帮我们擦拭干净,总之他应该会采取一些应有的措施。但你可能感觉讲道理太麻烦,所以想用更快捷的方式使对方屈服,作为相应的手段,我们采用了“愤怒”这种情感。
因此愤怒是一瞬间的感情,也是一种可放可收的一种手段而已。
---------- 摘自《被讨厌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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