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解读与补充》(10)
《人自己是什么?》
对人自己而言,自己是什么?这是一个极难回答的问题。我们很清楚,自己不仅仅是自已的身体,不仅仅是拥有的财物的主人,也不仅仅是社会的一分子,而且,自己还不是所有认识的归结处……我们几乎无法给自己定位。唯物观将人定义为有思维的高级动物,唯心观将人定义为心灵的居所,这些定义根本不足以准确地说明我们自己。因为定义的标准与用途不明确,如果给生理医学用,人是动物;如果给宗教信仰用,人是无形的灵魂;如果给人自己认识自己用,这些定义完全无效。人还是不知道这个有血有肉、多愁善感、瞬息万变又捉摸不透的自己到底是什么?人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对于人来说,无异于面临一场不可估量的灾难。人就不知道该怎么做人,怎么胸有成竹地去生活,怎么有理有据、有条不紊地去实现自己。人数千年没有确凿无误地弄明白自己是什么,不但是天大遗憾,也是天大的可惜,我们荒废和误解了自己。
人为什么不能真正地认识自己?这是由于人类仅有的两条思维途径都不通向人的本质,通过唯物和唯心我们无法找到自己。幸好,感知论的出现,给我们提供了真正认识自己的可能性,感知论给人下了新的定义,人是感知体。这个新概念,使我们回到了自己存在的本质上。人是感知运动的一部分,人是感知运动的显示终端,人是一切事物的观测者。对人的这个定位,不是给生理学用的,也不是给心理学用的,这是给人认识自己用的。事实上,每个人都是一个感知信息的综合处,是整个感知运动的反映与表达,人的实质就是各种感知信息的组合和汇总。包括自己的身体在内,人感知到的一切就组成了世界的存在。这并不是一种心理反映,这是实实在在的感知事实。先有物质在感知中出现,这之后再构成人的意识与心理。感知并非是人的主观意识,感知是一种双向运动规则,感知的事实构成人的意识形态。
人自己是什么?自己就是“我”。“我”是什么?“我”就是所有感知信息组合成的终极意识。人在感知,“我”就存在,“我”是连续的不间断的感知意识。此人不感知了,死亡了,此处的“我”就不再继续,他处(他人)的“我”在继续感知。我们在此处有一个认识上的逻辑错误,“我”其实不仅仅在一个人(你自己这里),“我”在每一个人那里存在着。这一来,不是有数亿个“我”存在,而是“我”有数亿处感知。每一处感知就是一个人,数亿人的存在都是同一个“我”。每个“我”的不同只是感知的内容、记忆、感知的方法、感知信息的整理过程等等不同而已,这就像用同一个容器去装不同的东西,这同一个容器就是“我”。这个世界就是用同一样容器装来的不同的东西组成的,这“不同的东西”就是人的感知内容。
人就是“我”的一次显现,这次显现就是一个人的一生,无数“我”的无数显现就组成人间社会。社会生活就是“我”的交流,“我”以不同人的身份聚拢在一起。人的本质就是这个“我”,个人会因为死亡而且不再感知,但“我”永远在他人处继续。以唯物及唯心的方式来定义人是有害的,作为唯物的高级动物与作为心灵的精神载体都会使人备受磨难。感知论还原了人的身份,这是人对自己的一次彻底的解放。作为感知体,人间的得失、恩怨、情仇、生死就不会像原来那么重要了,感知体注重的是感知的愉悦和愉悦的感知,我们最终会明白不同定义下的人生区别。(接下)
注:本文节选自:京东、淘宝电子书:《感知新世界》、《感知新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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