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图侵磺酸
昨晚,面对着喷香的野生甲鱼,美秀一口都没有问津,只是喝了一碗汤后,便放下了筷子。
吃呀,这肉质特别好,我抬头招呼她。
不饿!美秀摇头道,唉,一想到回家,心情就不好,毕竟在一起过了十几年!
嗯,我能理解。
哎,拿得起,放得下,队友把头一扬,这年头,离个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你想清楚,就没必要再回头。
我捅了他一下,这人,话说那么直白干嘛。
人生就是这样,是一个不断断舍离的过程,是从不喜欢的、过时、作废的物件开始,你不是经常淘汰衣服和鞋子吗?我轻声道,你不是还经常劝我,没有用的东西就要扔掉,这样才能换来福气的。
我们身边的人也一样,有至亲的离世,还有让不爱的人离开,这些也是都在做着断舍离。所以,你要想清楚了再去做。当然,你若是想回头现在也来得及。我劝慰道。
想清楚了,他已经把我害得这么惨,要不然,我的日子不知道多好过,现在弄得我负债累累。想当初,自己名下有房有车,没有一分钱负债。所以坚决不能再和他过下去,这日子到头了。回去八成又要大吵一架。美秀叹了一口气。
没有什么好吵的,你们已经吵得太多了,现在重要的是面对面,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不堪的过往也没必要再去纠结,世上没有后悔药,只能继续向前走,向前看。我说。
美秀道,公婆尤其是婆婆最不愿意让她离开,很有可能又像前两年一样跪在地下哀求她。
你们不是已经谈好了吗,离婚不离家,二老抚养两个孩子还可以继续住在你婚前的这套房子里。等将来你条件允许了,再把孩子接走。
话是这么说的。美秀道。
我可要提醒你啊,队友适时插话进来,如果他也要住在这套房子里,必须要以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为前提。这条要写进条款里。
对呀,如果连续三个月(或者几个月)不支付抚养费的话,就不允许他再住在家里。我也认同队友的说法,但我心里挺清楚,他没有经济能力,极有可能不会管孩子,这么多年来,他基本上没给过孩子抚养费。
姐姐,我知道了。
不能再继续聊下去了,再讲她会很烦,我赶紧让队友起身回房间去。我则帮助美秀一起收拾着餐桌。
事在人为,想做的话终能做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