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未到期,房客怕我涨房租,想提前锁定未来几年的租金,提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
琢磨了一下:房子是租给公司的,该公司信誉极好,每次都是提前支付房租;感觉市场经济有下滑的迹象,锁定租金未尝不是好事;老房客续租不会有免租期。
于是,同意租金不变再签五年。
对方把补充协议寄过来了。我准备签字,书桌上没找到黑色签字笔(只看到两支红色签字笔)。于是,也不多想,直接把抽屉里的签名章拿出来盖上。
盖完之后,突然意识到不太合适。
在文件上盖自己的签名章,这是以前上班时的习惯动作。如今不上班了,怎么还会顺手一盖呢?对方会怎么想?
果然,在寄快递时把盖章后的协议拍照发给对方,对方还真被惊住了,以为是电子签名什么的,专门在微信里询问。
估计对方也是第一次在对私协议上看到盖签名章的吧。
呵呵,仔细想想,应该还是虚荣心作怪。人啦,潜意识里总是想让他人高看一眼。
生活处处皆修行,时时检验自己的一言一行并非易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