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野生动物园老虎吃人的视频播出后,再一次让人看到世间百态。有人说女孩被老虎拖走后,母亲舍命救女的做法值得称赞;有人说男子没有出手相救,害那母女一死一伤,是男子懦弱;有人说发生这样恶劣事件,动物园有责任,应该负全责。当然,重点不在谁大义凛然、谁付赔偿金的问题,而是事件中的两位受害者,动物园明令禁止私自下车,明晃晃的牌子摆在那,难道车里三个人都没看见么?是不是把那块黄色警示牌也当成“禁止随地吐痰”“禁止随处扔垃圾”一样处理了呢?
若是这样,那太可悲了,用生命的代价来自食其果,这个教训够了吧?
前段时间有个热闻,患者家属不听劝告,私自将轮椅推进核磁共振室,轮椅被吸到机器上,人倒是没事,机器却被停用一天。这患者是修了几辈子的福气才可以毫发无伤,可怜后面排队的患者,通通要等到第二天才能做检查,还有医院的损失,这些谁来负责?
可笑的事情总是发生在医院,明令禁止的事项,偏偏就有人铤而走险,侥幸逃过就鄙视别人的小心翼翼,不幸中招就责怪医生。道理上说不过就拍拍大腿跪地上一顿哭嚎,莫名的道德心总能为这种人腾出一席之地。
昨天看过一篇文章——《最后的审判》。故事里的主人公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杀了九个人后被击毙,在天堂的审判庭上遇见了上帝。上帝在法官面前叙述他悲惨的一生,他每次杀人都有迫不得已之处,或者误杀,或者出于无奈,或者是受害者死有余辜。种种迹象表明,这个主人公的一切做法从道德上都可以被原谅。可是他最后的审判仍然是无期徒刑,丝毫没有因为道德而减轻。对此,上帝给出了答案,“人不会得到上帝的评判,人只能得到人的评判”。
人的评判以什么为依据呢?就是人类的规则,各种法律、各项说明、各种警告都是规则。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但凡成文的规则都有其存在的意义,不巧,我们又迎来崇尚自由憎恨束缚的时代。医院不让做的事,偏偏就想试试,看看能不能死,动物园不让做的事,偷着做试试,放心吧,没人发现,结果被老虎发现了。
我们总以为自己是特例,优越感灌满脑子,不屑于别人按部就班做的事,看不惯寻常大众的谨慎。而“侥幸”心理又使我们指望自己能被归类为大概率中,不要成为倒霉的那一小部分人。在这种矛盾中一次一次逃脱危险,不但不会收手,反而将这种行为视为“探险”,充满刺激和喜悦。谁都不会看见前方的陷阱,只需一步,就是万丈深渊。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听话”是孩子才做的事,成熟的大人就可以自己制定规则,不需要听命他人。实际上,“不听话”才是孩子才做的事,哭闹着问大人要吃的,不给就撒泼打滚,还得让大人哄着才能入睡。可我们是大人了,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仍然倔强地玩闹,不理会一切既定的规则,说逾越就逾越,犯错了不承认,反倒搬出道德来回击别人。那一脸高傲,和那些偷父母的钱在小伙伴面前炫耀的那类熊孩子有什么差别?这一点都不光荣,这是幼稚。
作为已经活了几十年的大孩子,你必须相信,一旦你犯错了,惩罚将远远高出几岁的孩子。纵然你悲惨的个人经历值得别人同情,但绝不会为你的错误减刑。在人类社会,你藐视规则,注定要接受审判,没有特例。
那位已经离开人世的母亲,纵然伟大,却再也无权享受这伟大带来的赞誉。不知道她在最后的审判中会得到怎样的结果,只知道她那无知的女儿会悔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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