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简友广场心理想法
7.14《论语》解惑之七十八:为乐之至

7.14《论语》解惑之七十八:为乐之至

作者: 易不疑 | 来源:发表于2025-04-21 07:20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至”的意思是“极、大、完美”。“乐之至”就是“音乐的最高水平”。“为乐之至”就是“演奏音乐的最高水平”。“于斯也”就是“是这样的呀”。有人读成“至于斯也”,是犯了用“现代汉语”解读“古代文言”的错误。

整个句子的翻译是:孔子在齐国听到演奏《韶》乐,很久尝不出肉的滋味,说:“没想到音乐的最高水准,是这个样子的。”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7.14《论语》解惑之七十八:为乐之至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zexbbj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