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宋退休了,在家没事的时候,爱看个电视节目,但不是黄金时间,电视上播放的尽是卖药和卖保健品的广告。老宋不停的换台,换到“调解”节目,老宋停下手,认真的看起来。
今天调解的是老倆口,这老倆口六十多岁,有一未结婚的儿子。倆人一直闹别扭,老头很苦恼,找到电视台希望调解一下倆人的状态,解开老伴的心结。
老头的父亲走的早,母亲也已离世。老头母亲先前手上有一间平房,拆迁补偿了五万多块钱,母亲答应把五万块钱给儿子(这个老头)。后来母亲不知怎么变卦了,只给了两万块钱,另三万块钱,给了闺女。
这三万块钱成了老头老伴的一块心病,天天的拿这个说事!老头没办法,找小姑子要回这三万块钱。老伴不干,怎么是三万块钱,过去那么久了,钱升值了,少说也得三十多万块钱。
法律专家说,你说的升值,没有任何依据,法律上不认可。另外,赠予合同在实施之前是可以改变的。
心理专家说,这么多年,你把自己困在自己的想像中,而不能自拔。是自己的问题和三万块钱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老头的老伴说,我儿子结婚没有房?如果这三万块钱早给我们,我们房子早买了。说着,脸上流露出委屈的神情。
老宋看着电视忍不住说了一句,你这是碰瓷!
和自己身边的亲人碰瓷。你有这种思维就是婆婆活着的时候给了你五万块钱,你仍然会没有房子。
这是不是一个挺悲哀的故事!但问题出在哪呢?这和张着嘴等天上掉馅饼有什么区别吗?老宋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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