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太天真,太善良的人下场都很惨。是这样的。如果仅仅从个体道徳修养讲,天真烂漫,始终保持一颗童真的赤子之心,总是与人为善,善良地对待每一人,似乎是不错的。
如果把个人道德修养领域的法则照搬到社会生活里面,就会到处碰壁,到处行不通,到处触霉头。社会生活,需要的并不是天真与过度善良。太过天真等于幼稚,太过善良等于迂腐无能。
在尔虞我诈的社会竞争场里,在战争中讲仁义的宋襄公,早就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记载了宋楚泓水之战过往: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
宋襄公的故事告诉我们仁孝用在对的人身上是善,用在敌人身上就是恶,所以学习宋襄公的仁义之时也要记住宋襄公对敌人仁义而不得善终的教训。
有人说得很好,如果不给善良装上牙齿,那么你的善良就会变成任人欺负的软肋。善良的人,大多同情心泛滥,大多见不得人间苦难,大多心肠软。
善良的人,总是愿意自己吃亏也不叫屈。相对会哭的娃儿有奶吃的社会现实,善良的人是那么的容易受到伤害。不要老是以吃亏是福安慰善良的人。
在《吕氏春秋·先识览·察微篇》中记载了两件事,一是“子贡赎人”,二是“子路拯溺”,所谓的“子路受牛”指的就是后面这件事。儒家不是讲究仁义道德吗?那为什么子路救了一个人,接受别人赠送的一头牛还得到孔子的赞扬,而子贡救人以后不求回报,但孔子却对此提出批评呢?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子贡赎人”和“子路拯溺”这两个故事的微妙之处其实就是表现出了人性中无私和自私共存的一面,其无私之处表现为:我可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不计回报的帮助一个人。而自私之处却表现为:我不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外或者在自己的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帮助一个人。
因此孔子批评子贡而赞赏子路的行为就是指子贡的那种无私的行为虽然看起来很高尚,但是却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让大家做了好事却还得自己去承担受损,这无疑就会降低大家做好事的积极性,因此从长远来看它是不可取的。
子贡用自己的钱做了一件好事,本应该被树为道德典范,夫子为何反而要批评他?子贡的错误在于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超拔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这样使很多人对赎人望而却步。把道德的标准无限拔高,或者把个人的私德当作公德,两种做法只会得到一个结果,这就是让道德尴尬,让普通民众闻道德而色变进而远道德而去!
所以道德其实应该是一个人人都能够做到的无损于己的而又有利于人的概念。所以说太于天真和过于善良,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实在是有违圣人遗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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