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异乡堕落卖淫
我是个不幸的女人,生在农村,丈夫嫌弃我没有生儿子,对我非常不好,除了成天吵架打骂推搡,在女儿刚刚四岁丈夫执意和我离婚了。2003年我一直在老家四川工地干活搬砖,熬夜去和泥,两个眼睛都是黑的,可是别人需要技术活,一个女人什么都不会,见识又少,工钱很少,每月就800元钱。我实在干不动了太苦了,还要回家看孩子做饭哪里有时间,后来,一位同乡说介绍我去上海餐馆洗碗,每月工资1800元,比工厂强多了。去了之后,才知道是被骗去卖淫。初到异乡,拥挤的住处,老鸨没收了我的身份证,拿走了我的行李,没有办法联系家人真是叫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真是受尽了苦难。堕落入行后,可我每次都流泪。心想自己的命运为什么这么苦啊!后来,感到赚这肮脏钱的罪恶,老鸨后面见我老实了就给我钱分红这才是堕落的开始。接受卖淫接触过的男人的钱,犯下了极为严重的邪淫罪。之后我为了挣钱麻痹了自己仅有的良知,接回女儿独自抚养,我靠肮脏的卖身钱当上了嫖客常找的老板娘。殊不知让多少女孩子掉进火坑迷失自己,欺骗她们拉下水,(邪淫致妓女重病缠身),感染艾滋病毒和性病的温床传染源,她们年纪轻轻就不懂得羞耻,甚至有的人无法生育,得了严重的皮肤病。让年轻的小伙子一个个沉沦其中,养成不愿意找妻子负责,喜欢玩弄女性的病态心理。
邪淫致女儿病重
女儿虽然成年了,但是她从小因为家庭环境因素受同学歧视欺负,她得了严重的抑郁精神分裂症。我居然丧心病狂地把她接过来,和那些女子住在一起,就是这样一个灯红酒绿肮脏的环境,我殊不知伤害了女儿的心灵,我再次感到深深的后悔。我特地请了一位画画的师傅教女儿画画,放松心态,甚至让里面不干不净的小妹服务作为回礼,结果他趁我不注意对我女儿拉拉扯扯,认为我女儿不正常可能是傻的,最好占些便宜。唉,我真的非常不要脸。女儿因为不正常,经常会自己打自己,走在路上会莫名的哭泣,说自己不开心,别人为什么看不起她,不想活了,我的心都碎了。每个月给她开药都要上万块钱,她非常好吃,每天都要花100块钱,做个头发300元,伸手问我要钱。我为了来钱快,做了这个见不得人的勾当。我想这就是邪淫的报应,万恶淫为首,真的是色字头上一把刀,杀人不见血。
我后面有一天接触了传统文化圣贤教育,我才发现自己真的做错了,女儿之所以这样,以后得命运肯定会非常悲惨。这因果缘由一定和我脱不了干系,我没有好好的教育女儿,给她做了非常坏的榜样。坏的她样样学的会,抽烟喝酒学的像模像样,好的习惯好的行为通通看不见,这都是我在这大染缸里坏事做绝给她耳目渲染的行为,带坏了自己的女儿。于是我关闭了鸡店金盆洗手不干了,开始助印传统文化圣贤教育改变命运的光碟和弟子规书籍。分了一笔钱给那些女子给她们道歉,叫她们从良不要再做妓女了!我把我的故事写出来希望大家诸恶勿做,万恶淫为首,千万不要像我这样害人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会有严重的报应的,不是不报,是时候终归会到。
后面我女儿的病情慢慢好转了,她清醒以后告诉我一句话:妈妈,我求你以后不要干这么缺德的事了!万恶淫为首,我所犯下的罪恶,真的是比杀人放火还可恶。破坏了伤害了非常多的人,带来了终身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源,就为了钱去蒙蔽自己的内心。“万恶淫为首”,出自明朝的《增广贤文》。意思是说,万般罪恶中,数淫心的负能量最盛,破坏力最大,所以应该排在所有罪恶的第一位。这里的淫,指的就是过度放纵自己淫邪的行为。就会觉得“万恶淫为首”这句话确实还蛮有道理的,甚至有时候连杀人放火都没有它更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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