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山东高考冒名顶替事件闹得沸沸扬扬。陈春秀高考被冒名顶替、苟晶高考被冒名顶替、山东省14所高校2018年—2019年有242名高考冒名顶替者被取消学籍,从中可以看出高考冒名顶替已不是个案,而成了关系很多人的社会现象。
或许,这不仅仅只是山东一年、一省的事,如果要对山东省高考来个历年彻查、对全国各省市进行高考的历年彻查,又不知会有多少个陈春秀呢?
自从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考一直都是寒门学子改变人生命运最重要的途径。它承载着多少寒门学子与家人的梦想和希望,为了这个梦想,他们付出了多少血汗,又有谁知?
如今,冰山一角露了出来,然而这些被人顶替了人生轨迹的寒门学子面对的情况是:有极力掩盖真相的,有拿钱准备私了的,有连个道歉都没有的。
如果无彻查、无补偿、无道歉、无惩罚,这诸多的冒名顶替事件违法成本可就太低了,怎么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此类案件,怎么保证寒门学子在公平的环境下参加高考、获取自己应该得到的努力成果、进入自己期望的大学?
我个人认为针对高考冒名顶替事件,要真真正正实施措施去彻底解决,就要“一彻查、二惩罚、三补偿、四控防”。
【一】全面彻查高考冒名事件。
以教育部、公安部为核心,组建高考冒名顶替督办组,以陈春秀、苟晶等高考被冒名顶替事件开始,从其就读学校、所属教育局、公安派出所等涉事部门进行彻查,由山东省教育厅、公安厅具体实施查办工作。
要从根本上查出是谁提供的陈春秀详细高考信息?又是谁从学校和教育局把陈春秀的学籍调出来的,谁是指使人、谁是经办人?到底是谁进行学籍修改的?是谁给陈某某办了2个身份证?高考入学时,高校是否进行了陈某某真正的身份核查?
【二】对事件违法者予以法律惩罚
有如此多的高考冒名顶替事件,就说明程序漏洞多、执法不严、违法成本太低。
——对冒名顶替者予以刑事处罚。可考虑以诈骗罪论处,罚没冒名顶替者所获得的一切荣誉和收入。
——对冒名顶替事件背后的主要操控人予以刑事处罚。开除公职,进行刑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对冒名顶替事件的辅助人员予以行政处理。免去现有职务,进行适当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三】补偿被冒名顶替者
——恢复被冒名顶替者的学籍。根据其意愿,恢复其学籍,安排其完成大学教育,弥补那段被偷走的人生教育。
——减免学杂费。综合考虑其当年入学应缴费用,进行适当减免。
——补充多年的损失。确定补偿额度和补偿办法,由高考所属教育局、公安等部门出资补偿。
【四】严控严防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
——对高考报名信息进行省级备案。将每名高考报名者的身份证信息、学籍信息、家庭信息全部上传至省级教育部门进行备案。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招生录取前,进行刷脸核查与公示,并将核查信息反馈至招生录取院校,实现高考填报信息、高考成绩、高考核查信息的一致性和唯一性。
——高考志愿信息提前进入高校招录平台。在高考志愿填报完毕后,高考学生的完整信息提前进入高校招录平台,待省级核查信息反馈后,两者信息一致者且满足高考录取分数要求者,发放带有头像的录取通知书至学生邮寄地址。邮寄前由信息平台告知学生本人,并可同时上网查询录取信息。
还高考一个公平,还寒门学子一个梦想,这是我们这个民族保持强大竞争力的根本!让社会的诚信、法治与爱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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