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生命中都不能缺少偶像,偶像是个参照物也是个原动力,也能给自己找个平衡:原来他也这样啊。我也有几个偶像,和菜头是其一。写和菜头,那就学学写短文,无论如何,长文都不是一个令人很愉悦的阅读体验。
2000年第一次看和菜头的文章,惊为天人,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冯唐、王小波,看多了女性阴柔、华丽的文字,和菜头的风格,让我感受到了什么叫个性的淋漓尽致,用个不好的词,也可以说是为张牙舞爪,让人很爽。
作为一个昆明人,他写昆明的点滴,最能让我产生共鸣,“故乡”是刻在每个人心中的标签,行路越远,故乡越近,我也曾在因斯布鲁克街头,恍惚看到昆明的天空。每年雨季为北漂的侄女邮寄各种油鸡枞、干巴菌。不一定是她需要,是我觉得她需要。
故乡不需要强调、宁记,也不用悲伤、感叹,是远行带着的一瓶路南腐乳,归来时的一碗小锅米线,是在巴黎街头听到的一句乡音,是瑞士乡村仿佛认识的一块草地。他的文字就给我这样的感受。
作为一个初代网民,他写的专业网络技术文,被当作了技术指导,尽管我到现在也不会翻墙、不会写代码,甚至基础的网络问题我都无法解决,但依然会完整看完,起码可以转告别人,可以这样这样去做。
作为一个老年文青,他关于爱情、新年寄语、每年一篇的生日寄语、生活方方面面的美文,都让我感慨良多,这部分文章甚至拿出来经常温习,这是学习的对标,也是生活的对标,曾经经历的过往,是文字最好的释放之地。
青春也好、爱情也好,不用老去回忆,老去感慨,人和事,磨久了都会起老茧,多年多年以后,想起的时候,用文字去象过往问声“你好”。
作为一个资深阅读者,他大量篇幅的书评、影评,是不浪费时间的最好引导,无论用多快的阅读速度,在生命结束的时间内,我们也看不完所有的书籍、电影,甚至岁数越大,越只喜欢翻来覆去看自己特别喜欢的那几本书、那几部电影。他的评论是我最重要的筛选器。比豆瓣评分更有效。
作为一个毫无养娃经验的后妈,跳过了所有能照书养娃的阶段,直接拥有了一个青春期的女儿,他的那些跟孩子的对话,不能说多么经典,但有效的增进了我与孩子的沟通,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心的距离,变得有话可说,说了她能听懂。
作为一个资深胖子,又缺乏很强的自制力,他的美食文字,是一剂美妙毒药,恨其写,也恨其不写。写的时候是又被诱惑,不写的时候是想被诱惑。
作为一个写手向往者,他的各种社会评论,大到时事政治,小到与人掐架,都充满了智慧、思想,让人亲近也让人远离,亲近是想更近距离去欣赏、认识。远离,是害怕自己不知道说了啥,会让他觉得幼稚、可笑,有与暗恋者约会的感觉。
作为一个职业社会人,无比欣赏他的坚持和个性,20年多年来坚持每天写,有时还能一天写几篇,这不仅仅需要时间,时间挤挤总会有,是不知道写啥?虽然从来不认为写作是灵感的爆发,但也是需要思考和积累的。也一样无比欣赏他的个性,与人绝交,都要让人站队,从来不迎合大众,从来不妥协自我。这在社会这个团体中,是个另类。
在岁月的冲洗中,我们早已学会在抽屉里放本《心理学》。希望自己被更多的人喜欢,也逼着自己去喜欢更多的人。世故虽是无奈,却也不见得不好。人生就是一个不断经历、不断休整的过程,60岁还穿超短裙,那才是真的不好。
18年来,他一直在写,我一直在看,我们仅属一根网线的感情,却深厚过许多面对面的人,疲惫了、委屈了,心灵总还有个出口,那就是手机里他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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