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知识,名叫永恒。在知识中,永恒就是包含了一切知识的存在。所以,人们常说的包含一切知识的“知识海洋”,是一种永恒的存在。知识因包含一切而永恒,因残缺而常变。
永恒,就是永远与自身一致,永不改变。永不改变的原因有三种。
一是,在空间中仅且只有这一种存在,从而这一种存在没有了变化的可能,从而永远仅且只能是它自己。在包含一切可能存在的空间中,这个唯一的存在就是自在的本体。在本体中,一切存在都彼此等同,不再是存在,而是以“知识”的形态存在于本体中。包含一切知识的本体,因在空间中的唯一性而永恒。人的“本我”意识就是被身体的空间界隔出来的本体,可知一切,因不知而会问“为什么”,拥有创造知识的能力。
二是,在时间中是自由的。自由是一种存在,规律和能力,三者缺一不可。在时间中自由的,永远都可以选择与自身一致,也可以选择与自身不一致的同时,自己仍然存在。所以,在时间中自由的自由体,拥有永恒的自由,另外也拥有成为其余存在而知之的自由。人的自我意识,拥有成为其余知识而知之的自由,所以,自我拥有“知”的自由和能力,是一种自由体,以自由为出发点和归宿作为自己的思维规律。自我在现实世界中,只有在思维中的自由。自我在自由世界中,将拥有在时空中完全自由。自我是一种自由体,所以拥有永恒的自由。
三是,符合真理中的永恒定律。在宇宙和人类长河中,流动着的每一个光子,旋转的每一个星球,诞生的每一个人类,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符合看一个称为真理的规划书。人们可以否认这一宿命论色彩的论调,但改变不了世界中所发生的并不是人类当初所想的事实。历史虽然总在人类意料之外,却可以总在真理(或另外一个名字:天意,命定,命运)的意料之内。这个宇宙和人类演变过程超越不过的对象,是一定存在的,因历史是唯一的,唯一的历史可对应一个唯一的规划性质的存在。由于真理包含宇宙和人类历史的始终,甚至包含真理自身的来和去,所以,真理是包含一切存在的所有时空信息的。知识因包含一切知识而永恒,在由所有时间连成的历史中包含一切知识的就是真理。
在真理中,给源于自由的现实存在立下了一条永恒定律“凡在当前混沌中进入当前混沌內的永恒自由体的,将在下一个混沌周期內,拥有开启和终结混沌周期的自由,也拥有产生新混沌世界中自己的空间界的自由,从而保证自己在混沌世界中的外壳——空间界,经常处于壮年时期,从而实现在混沌世界中的永恒。”
在混沌中的现实存在,只有拥有了开启和终结混沌循环的自由和能力,以及产生自身空间界的自由和能力,才能类似如小说《西游记》中在每个混沌中变出一个年轻的自己,从而实现个体的永恒存在。
自由世界中的永恒,是整体式永恒。本体的自在世界中的永恒,是独一存在的永恒。个体的永恒,只有能够开启和终结混沌并产生自己的新空间界的自由体,才可享用。而这能力,本源依真理中的永恒定律,交给符合永恒定律的自我意识。只有自我意识可进入混沌世界中曾出现的永恒自由体中。具体选择哪一种永恒自由体,则属于信仰。(信仰是个人的无外证之相信。)
在人的身体之內,有永恒定律的执行者——良心的存在。良心让我们生来即知何为永恒定律所禁和所许。凡历史都符合真理,但符合真理的,不一定永恒。
这就是关于“永恒”的知识,是真理的一部分。若无真理,人心內必无良心,人心外必满是烧杀抢掠。真理永远胜利,从良之人身体虽死,但他们将获重启下一个混沌循环的能力。下一个混沌周期,将见证真正的永恒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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