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法不责众。
相比基础教育普及的今天,没有人不理解其中的含义。
但社会秩序在运行的同时,若真的法不责众,那岂不是要乱套?
今天看到一个新闻,讲河南一地附近村民到药材田里哄抢药材,预计损失二十余万。
这些也不是什么罪大恶极之辈,均是周围村里本本分分的农民,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哄抢的现象呢?
是就缺那点意外之财吗?我觉得不是。
毕竟这不是封建时期,也不是战争年代,改革开放的成绩有目共睹,就算是大部分的农村,也能让每个人吃饱穿暖。
那是这些人的心坏了吗?
我觉得也不全是,可能是有那么几个良心坏掉之徒,但大多数人是从众心理。
可以做这么一个假设,有几个带头人主动去田里,拿到了不义之财,有人看到后,也照模学样,然后一传二,二传三,大家不甘落后。你通过不正当的方法得了实惠,那么我为什么不可以。
利益至上的时代,便出现了百人田间哄抢药材的局面,充耳不闻哭泣叫喊的药材东家。
那应不应该有惩罚呢?当地管理部分到场大喇叭一喊,就化作鸟兽散,然后没下文了。
我觉得该对村民进行批评教育,然后由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买单赔偿,不然如此之下,助长邪祟之风,还伤害了当地投资人的心。
同样,近两年的网暴现象也是一样的,因为披着互联网的外衣,再加上每人不痛不痒的一句话,往往会压垮一个生命。
就像网上说的:没有一滴水,会觉得是自己引爆了山洪;没有一片雪花,会认为是自己造成了雪崩。
所以,法该责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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