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〇父在能观其志向而顺承之,父沒则观其行事而继述之,三年无改于父之善迹,可谓孝矣。
〇此总就孝道上说。道,善迹,累积为礼也。中庸曰: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故继述父之志行而致善迹延绵,方是孝的真谛。善继、善述就是本章的“三年无改”。由孝心而三年无改于父之善迹,不断代际累积则为礼。礼是习惯性规则,代际损益当有敬畏之心,不可心血来潮,为变而变。
1.12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〇斯,此也。谓先王之道此其所以为美也。由,用也。言每事大小皆用礼,而不以乐和之,则于事有所不行也。知和,知礼贵和也。倘走极端,而每事从和,不以礼为节,亦不可行。
〇本章谈礼。礼主敬,而其用则以和为贵。敬者,礼之所以立也;和者,乐之所由生也。故严而泰,和而节,此理之自然,礼之全体也。而“小大由之”为专于礼,“知和而和”为专于乐,该偏颇也,乐记谓“礼胜则离,乐胜则流”是也。和而不流,则礼以节之,则礼之中也。礼贵得中,此中庸“致中和”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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