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讨论到商家是否会挑客,要取决商家卖商品的目的,如果单纯是追求利益,他无需挑客,在售卖商品时,选择价高者得的竞争规则是最合适不过的。
如果除了利润还有其他追求的目标,并愿意承担因为挑客而带来的损失,他就会选择挑客。
教育场景中是否会存在相同的现象呢?不妨来看一下,在不同教育阶段,教育承担的任务有很大差别。
对低龄段学生提供教育多是服务性质的,尤其是幼儿园,提供教育的学校没有那么在意,究竟是把教育服务提供给谁?
所以更倾向于不进行挑客,自然采取价高者得的竞争原则更多一些,所以我们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差异非常大,有平民的,有贵一点的,有天价的。
而到了研究生阶段、博士阶段,对学校对于导师来讲,提供教育的学校和机构更倾向于挑客,因为他本质上是在找合作伙伴,找徒弟。
因为学校此时要挑客,客户范围自然缩小,议价能力降低,必然要承担因此而带来的损失,当然,优秀的学校并不在意这些损失。
反而常见的是,非常多优秀的学校和机构,会通过给优秀的学生提供奖金,甚至全额奖学金,来吸引优秀学生。
今天换个角度去看,因为学校或机构要挑客,当然不能只是采取价高者得的竞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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