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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榆木疙瘩b | 来源:发表于2020-06-15 16:53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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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如此这般” 在 我们 的 语言 里 恰恰 不是 一个 句子, 它 还不 是 语言 游戏 里 的 一步。

“…… 是 如此这般”,参考上下文出现了两处“情况被断定是如此这般”,与它形成对照关系。“…… 是 如此这般”中的省略号应该表示一种普遍性,而不是一个空位。就是说,它就是上下文的那个句子“情况被断定是如此这般”。
撇开这个判断不论,“…… 是 如此这般”,说它不是语言游戏的一步,大概是指并不能通过它就使得确定省略号中的句子为真。如果一个句子的涵义,其思想,是一个假定,那么通过这种断言,并不能赋予这种假定以真。
一个思想为真,始终不在语言之内可以给出。可是这点弗雷格也说过。
那么弗雷格的断定符号,那个竖杠,其合法性在哪里?

弗雷格使用断定,有两种情况:
1 或者基于条件为真的推理的真;或者在先天命题之中,譬如表示同一性的命题。它们可以总是真的。就是说,先天的真命题。
2 一个简单经验的真,比如|——a。弗雷格这里的断言,它想通过语言给出这个偶然的经验命题的真理性。但是弗雷格的命题,只是表达一个判断,但是表达式并不负责这个判断本身的真的确定。或者说,一个陈述句只是陈述一个判断,但是并不负责这个判断的根据的指出。一个人陈述一个经验,可以基于其亲知。但这中命题的根据并不是弗雷格所考虑的环节。除非分析命题,可以基于语言自身就具有自身为真的充分根据。这时,一个句子为真的根据就在语言自身之中得到给出。概念文字的推理的总是为真就是这种情况。

在弗雷格的名称到其意谓,句子并不能根据语言就给出其意谓真;在语词则是不能根据名称就指出对象(事物),而要置于语境原则下得到考虑。
在弗雷格从语言到事物的考察里,限于经验的综合命题而言,句子的真和事实之间是一种条件关系。就是说,句子为真是一种假设的条件,而事实是基于这条件而表达出来的东西。
而维特根斯坦在22里想说的句子的意谓真,是客观的,而不是假设的条件。这就要追溯断言的根据。但是一个经验的综合命题的根据,在事物那里获得,这个命题不是从语言自身产生出来的。这样,这种客观的真的考察,只有在维特根斯坦的把语言和事实一起带入一个意识里来,基于一种符合(图示形式的相等)才能得到确定。
维特根斯坦想指出弗雷格的对于真的断言,在一种客观知识的意义上,是不可能的。而维特根斯坦本人,由于其基于图示形式的相等而把语言和事物同时带入一个意识中来作一种符合论的考察,他关于句子的真,是具有这个真的根据的考察,因而是客观的。这是弗雷格所不能做到的。

比如,这朵花是红的。这个命题为真,在弗雷格的从语言到事物的考察里,真是逻辑,是直接给出的,而不是根据一种符合论得到指定的。因为从语言到事物的考察里,事物还是x,要有待语言去把它指出来,描画或规定出来。这里就不能有维特根斯坦那里基于图示形式的相等而把语言和事物作为并列给出来带入一个意识里来的东西,可以基于一种符合来谈论真。

句子的真,在弗雷格就是直接的断言,真是逻辑,不可定义。并且,这个断言不再追溯其根据。其根据在于语言发生之先的环节。弗雷格对于亲知的排斥基于从语言到事物的向度,这个目的本身就分析地包含了对于亲知的排斥。因为这里是基于语言表达式考察它所给出的东西,思想是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而意谓和思想并列,被直接地给予出来。
可以说,弗雷格不关心命题为真的根据(客观性)。他只是直接指出真。基于真的指出而从语言切入事物。
这里不谈论真的根据。这里先不考虑推理。

推理总是基于条件。
这里假设弗雷格所谈论的句子都具有一种自身在逻辑上的不自相矛盾。比如:如果a为假,不会说,a的否定为假。

对于一个偶然经验的命题,我想,这种客观的真只能是基于说者的亲知而给出,而弗雷格是基于听者的角度从语言去描画或恢复出事实来。即使作者在看自己写下来的句子,他此时也是一个读者的身份。因为写和说的时候的那些心理状态此时已经不再伴随着他了。如果再次出现,也可以理解为基于这种阅读理解而再次被唤起。
这样,弗雷格的真对于读者和听者,可以看作并非客观上得到保证的,而是一种信念报道。真对于说者可能是客观的,但是对于听者,只是信念报道。
这是在一般语言的情况里。
但是这并不妨碍概念文字所关注的推理的真。就如同通过名称表示其意谓的对象,在数学的数词意谓一个数那里,也是成立的。而一般语言中的名称并不能根据自身就得到其意谓的对象,而要置于句子的意谓真里面得到考察。
弗雷格的意谓——名称意谓的对象和句子意谓的真,只能落实于数和推理上面,而不能贯彻于一般语言的情况,经验的综合命题里。

在弗雷格从语言到事物的考察里,限于经验的综合命题而言,句子的真和事实之间是一种条件关系。就是说,句子为真是一种假设的条件,而事实是基于这条件而表达出来的东西。
而维特根斯坦在22里想说的句子的意谓真,是客观的,而不是假设的条件。这就要追溯断言的根据。但是一个经验的综合命题的根据,在事物那里获得,这个命题不是从语言自身产生出来的。这样,这种客观的真的考察,只有在维特根斯坦的把语言和事实一起带入一个意识里来,基于一种符合(图示形式的相等)才能得到确定。
维特根斯坦想指出弗雷格的对于真的断言,在一种客观知识的意义上,是不可能的。而维特根斯坦本人,由于其基于图示形式的相等而把语言和事物同时带入一个意识中来作一种符合论的考察,他关于句子的真,是具有这个真的根据的考察,因而是客观的。这是弗雷格所不能做到的。

Mr.hm:你可能没有理解“假设”是什么。那里谈到的“假设”,是指句子内容本身,还没有触及真这个概念。

可是弗雷格在条件关系里说基于真而真

我是说在第21节里提到的假设。这与条件关系不是一回事。

我想说的条件和推理的关系不是22开头里面的假定一句就提到的假定。
而是弗雷格通过竖杠表示的对真的断言,或语力。我觉得这个断言本身只是表达一种意见。除非在分析命题里,句子本身就给出了这种断言的根据。在经验中综合命题里,这种断言的根据总是语言语言之外的东西,在语境中获得根据。

Mr.slow
弗雷格不会认为断言只是表达意见的,断言的目的是表达真理,并且真理是客观的。维特根斯坦在批评弗雷格时说没有断言会断定自己为真,这只是在批评弗雷格对判断行为的分析,而不是批评他的真理观念。

会不会断言在说者可以以为是真理,但是在听者,只是一个信念报道呢?这样的话,在听者,读者来说,句子的真总还是悬置着,还要基于自己去探寻一种根据的东西,然后才能自己判断这个句子确实是真的。
在分析命题里,句子自身就提供了这种根据,所以可以说分析句子的真可以是客观的。
但是在先天综合命题里,真总还是有待实证。
而纯粹的经验,比如那本书有200页。它是客观的,但是凭语言中给出方式东西我还没发确认,总还要把那本书拿来数一数,才能确认这个句子是真的。
对于听者读者,可以在能自己确认句子的真之前,就能认为它就是作者所断言的是真的么

真理确实是客观的。但是如果不给出根据,或者实证,或亲知,语言有权利把说出的东西作为真理传达给另一个人么?
我可以说出一个事实,可是在听者,是不是再听到它时只能先当作信念报道处理。然后基于进一步根据语言落实,这个真才被他自己判断
我们能传达的只是思想,即使 …是真的,这么一个句子,也是作为思想被理解。
而真,总是只能基于读者自己判断而来。
维特根斯坦在说“…是如此这般”还不是语言游戏里的一步,是不是基于语言并不能达成它想要达成的宣示自己的真,所以它还不是完整的一步

Mr.slow:
你的问题是思路不集中,把许多无关的东西拉进来,阅读变成联想而不是理解了。理工科思维不是这样的。

维特根斯坦和弗雷格的真理,涉及的,都是理解收敛的客观的真理的环节。但是对于理解着的人,生命的种种欲望 意志 冲动 并不涉及。这些算心理学的内容么?我觉得不尽是。
理解中的真理是重要的,基本的。但是生命本身的真理也是重要的。在生命的视角之下,挫折和种种尝试是不息的意志之下的合乎需要的行动。并在其过程中习得和造就自身。

理解,mr.hm确实指出了我一向缺失的生活中的一个环节,尤其是在认知这个生活世界的时候,对于其中逻辑的认知一直空白。典型的例子是社会认知和其中的人的认知的空白。康德划分了现实认知的经验和道德之间的区别,我是处于经验环节的缺失。一直到老大之后遇到事才迫着自己开始接受事实。现在在阅读里又出现了一样的事情。
或者我自己理解为生命体验的东西,确实有一种主观的形式。有一种自身的没有根据性。而哲学理论总还是针对人特定的活动而言的一般性的指出。因为其有确定的对象,所以其逻辑也总是有其确定的客观性。
但是,这种主观特征与我可能是根本的,或基本的。这不是理性的推论,而是经验的观察。还有两条细节。
一是看小说英国病人,一遍看下来,有一种身临其境的在场感,神奇,神秘,但是看完还是整个故事梗概没什么印象。这就同我接触许多人一样,从来没有关心起其言行的必然性的考察其根据的一面,就是说,不理性。而只是就其表达的东西,甚至并不限于其表达,而是以其表达为质料插入自己的想象构成一种可能性。这也是hm对我的批评所在。这样,我就处于一种自身的想象,或者联想或幻想之中。而搁置了现实认知和理解的任务。
一是看 阳光灿烂的日子,也是画面震撼,一个个镜头把我抓住了,整个电影就成了一堆感性的质料,但是看完对于故事结构也是毫无概念。
这里可能是反映了我个性上的某些特征。但是是不是和自小以来对于生存任务的没有概念有关?生存是典型的现实场景,它使人处于一种必然律的支配之下提供出来一种行动的必要性的根据。它有别于处于自由律之下的情况。
但是,现实认知,在一种必然律之外,即使处于自由律之下,在一种中立的客观性而言,总还是有其必要性的。哲学的反思,很大程度就在讨论这个中立的知识的客观性而言迩来的必要的逻辑的探究。

当我面向生命,有时质料的形式就被搁置了。而关注质料的可以基于何种形式带入一个意识里来,带来一种可能性而不是现实性。
这只能称为自由意识而非自由意志。也可以看作某种幻想。
但是无论如何,理解作者的环节总是重要的或基本的。这是一个客观性的环节。基于理解之上再提出新的可能性,才具有一种和现实的衔接。就算这其中具有幻想的成分而非现实认知的逻辑的东西。但是它还不能称为错的。而只能称为与现实认知的逻辑无关的。

当我们做一件事情,经常不只是做这一件事情,而是往后同一类,或同一个对象的这类事情或这件事情的重复作,或总是做。我们要有意识于只是做现下的这一件事情,就要有更为精确的思想的支持,才能使得有意识地只是处于现下这一件事情之中。
当然,我们也存在基于一种观念,而基于一种一类事情地处理原则之下来处理现下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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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问句里,可以就真值发问:是真的么?或者真值是什么。可以问是真的么,取代是什么,在于真值只有两个选项,或者真,或者不真——假。
在问句中问到一个句子的有待指出的别的环节里,总是有一个什么。时间,地点,对象,概念,关系,都可以发问。它们作为类的指出,而进一步问处于某个情况下的项是什么。
which和真值是什么有近似。因为这里都是有限的或特定的选项的给出。而什么却是没有特定选项的指出。

mr.h指出的,是真理问题,而不是对于真理问题本身的质疑。是对于真理的表达的讨论,而不是对于真本身的客观性的讨论。我后来说的,已经不是对于真理作为对象的讨论,而是一种近于心理学,或者说对于真的确认的环节。但是这并非真理本身的讨论。
维特根斯坦质疑弗雷格的,是真能够通过符号表示这件事情。真是客观的,但是它不能通过符号表示。弗雷格虽然也说过类似的话,真是语音系列之外的东西。但是它在概念文字里还是通过一个断定符号|,来表示真。

对于mr.h对我浮于联想的批评。首先,得接受。这是事实。其次,要把理解环节做好。然后,在理解的基础上,并不需要排斥联想。但是对于联系提供出来的思路,如果要作为关于客观的逻辑的谈论,就还要受到一个客观性的评价,还要经过一个反思的环节。
现在要紧的是沉入理解。补足这个环节。去认知事实。在这里是认知作者的思想作为阅读对象的事实。
元宝的鼓励,mr.h的批评,都是宝贵的机遇。

考虑我容易陷入无关方面的联想,大致是我对于问题的整个逻辑,或认知结构还没有一个总体的把握。还在阅读中以之为契机引发自己的所有相关可能性的试探性发现。所以,对于我,这话总联想可能是必要的。而客观性,则是进一步的反思中对于特定问题的考虑,比如弗雷格对于真理的语言表达的理论。

阅读首先在于理解,讨论逻辑问题时不能作没有根据的断言。或者说,不能脱离根据下判断。那样的话,就不是逻辑的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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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此这般”,或者就是弗雷格的“···是真的”,“···是一个事实”。

回到我前面对于弗雷格的从语言到事物的面向里,对于真的质疑。可以这样看:弗雷格断言一个句子是真的的时候,总是在对于一个真的思想,或一个事实的表达。在这里,弗雷格谈论的是一个客观的思想,以及其意谓的真也是客观的。弗雷格谈论的是通过语言如何表达真。而我质疑的并不是弗雷格的工作的环节,我质疑的是那个真的来源或根据的环节。弗雷格在此并不是在谈论我所质疑的环节。
而维特根斯坦对于弗雷格的质疑,就是在其工作内容上的质疑:指出真的不可通过语言上给出的一个断定符来得到表达。

原文:
弗雷格认为,每个断言都包藏着一个假定,即假定了它所断定的事情,这种见解的真实基础是我们语言里的这样一种可能性:每一个断言都可以写成“情况被断定是如此这般”这样一种形式。
——然而,“···是如此这般”在我们的语言里恰恰不是一个句子,它还不是语言游戏里的一步。
如果我不写成“情况被断定是如此这般”而写成“所断定的是:情况是如此这般”,那这里的“所断定的是:” 这话就恰恰是多余的。

这段话里,对于断定在语言中通过特定符号表示出来,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作为真的是者。可是在语言上的be作为真的表示,也只是一种强调的作用。be作为系词时,句子还是意谓真。
思想可以是假的。但是句子总是意谓真,或者说说话总是以真为原则。
但是弗雷格并不讨论这里的根据语言如何确定思想的真的环节。在这里,真是逻辑,是基于语言直接指出的。弗雷格基于此谈论的是关于真理的讨论,考察在语言上如何谈论事物。

回原文:
弗 雷 格 的 断言 符号 标出 了 句子 的 开端, 因此 它 起到 一种 和 句号 相似 的 作用。 它 把 整句 同 整句 之中 的 句子 区别 开来。 如果 我 听到 人说“ 下雨 了” 但不 知道 我是 否 听到 了 整句 的 首尾, 那么 这个 句子 对我来说 还不 是 交流 的 媒介。

设想 一幅 图画, 上面 是一 个 拳师 打拳 时 的 某个 姿势。 而 这幅 图 可以 用来 告诉 一个人 他 应该 怎样 站立, 应该 保持 什么 姿势; 或者 告诉 他不 应该 做 什么 姿势; 或者 告诉 他 曾有 某个 人 站在 某个 地方, 诸如此类。我们 可以( 用 化学 术语) 把 这幅 图 称为 命题 根。 弗 雷 格 大致 就是 这样 来 思考“ 假设” 的。

维特根斯坦在此把断言符号 | ,抽掉其对于真的表达,而只留下一个句子整体的句读的功能。
这是和前面的态度相连贯的。
而把假设,或者说弗雷格的句子的涵义的思想,看作一个命题根,看作一种质料的东西,它在使用中还有待受到某种形式的规定,比如肯定,否定,疑问,命令,反问,等等。这些句子的类型,则还要在经验的使用中给于出来。一个句子具体是处于那种情况之下,基于一种生活形式的领会。

从这里,就顺入了23节

再反过来看我之前的理解,认为弗雷格的句子,是基于真作为条件,而再作为关于事物的谈论。也没有问题。就是说,弗雷格的概念文字都是基于句子意谓真的条件之下。从真到真,弗雷格把部分命题的真作为事实,来指出推理命题的真。
一个句子意谓真,它就表示一个事实。
而我认为的,句子基于真,而作为关于事物的谈论。说的,其实是同一个意思。

这里有一种歧义。
说弗雷格的句子以真为谈论事物的条件。
一种理解是一个句子的真在这里是还没有确定的,还不是客观的,还只是一种猜想。
另一种理解,是把任何句子一般地看作语言现象,而真不是基于某个句子而言作为真值中的一种可能,在和假相对的猜想中看作主观的意见,而是看作在句子基于自身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思想之外,直接给出的东西。但是真的指出不在句子的语音系列之内。这就是说,真的给出是和符号(句子)并列地被直接指出的。就通过语言谈论事物而言,真是逻辑。就如同亚里士多德那里,真作为是者,和诸范畴作为是者,是相互并列的。

弗雷格考虑的是真理的表达。而不是一个思想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的判断或确认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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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游戏” 这个 用语 在这里 是要 强调, 用语 言 来说 话是 某种 行为 举止 的 一部分, 或 某种 生活 形式 的 一部分。

请 从下 面的 例子 及其他 例子 来看 一看 语言 游戏 的 多样性:

下达 命令, 以及 服从 命令——
按照 一个 对象 的 外观 来 描述 它, 或 按照 它的 量度 来 描述 它——
根据 描述( 绘图) 构造 一个 对象——
······

说出来的东西(语言)的受到理解的方式要基于没说出来的,或语言之外的生活形式的领会。
维特根斯坦指出生活形式,就是在对于人的存在行动所构建起来的活动的认知或理解。相对于康德的知性,其认知的对象是物质现象,维特根斯坦的对象不是物质现象,而是人的存在所带来的现象。这里的对象都有一种基于实践上的理念的性质。

图示形式所解决的认知对象,还是和康德的知性,或弗雷格的事物一样,是一种物质现象。或者说是对于一种物质世界的事实的认知。
而生活形式无关于物质世界的事实,而是人的存在所带来的现象。人的存在总是置于行动之中,无论是思维也好,还是实践也好。总是具有一种意志或意识在先,或者理念在先的特点。
语言游戏不是无意识地说出的东西,而总是基于某种规则某种考虑而有针对性地说出的。
生活形式的处于语言之外,不是不可说,而是在语言的使用中不会说。我们总是基于某些规则和考虑说某些话。维特根斯坦的棋类游戏的例子,这个游戏规则是可说的。但是它作为这种游戏中的规则的东西,并非谈论某个子的某一步的情况中的特殊情况所在。在这一步棋中,我们要谈论的是这步棋的有别于一般的规则的情况。虽然对于这步棋,总还是要基于棋的一般规则之下才能受到理解。
维特根斯坦着重于强调棋的一般规则对于理解任何一步棋的不可或缺的条件。某步棋的特殊情况并非语言分析所关心的东西。
但是,毕竟还是可以在一种语言游戏的活动中指出基于必要性而说出任何东西。一步棋也基于其应和具体情况的必要性而作出。这里的必要性并不限于必然律的情况,也包括自由律的情况。

回到23第一段
断言 疑问 命令 ···句子的种类多到无数:我们称为 符号 语词 句子 的,所有这些都有无数种不同的用法。
句子的种类多到无数,就是说,我们的存在行动,具有无数的形式。

这种多样性绝不是什么固定的东西,一旦给定就一成不变。
这句话,可以相应于我们的存在行动是发展的。特别是基于某种逻辑,具有在逻辑性的演绎和上升中,所相应的存在行动的形式或逻辑的变迁。
譬如处于遵守契约,自律,自由意志之下的生活形式,就根本上有别于局限于仅仅作为动物的生存。
生活形式从而具有一种中间阶段。就如同在命令和请求之间具有不同程度的连续过渡的状态。
不过维特根斯坦指出的大概是一种基本状态而不是过渡状态的非有限。

末尾一段
把语词和句子的多种多样的种类同逻辑学家对语言结构所说的比较一下
这个怎么比较?这里不是同类之间的比较,而是生活形式和语言中作为用来套接的东西的比较。它们处于两个不同的环节里。

24
对于问句的解释。
看不到语言游戏的多样性,就可能问出“什么是问句?”这样的问题来——问句是否在断定······

这句话,什么是···,是要求作一种断定。
但是问句作为语言游戏,首先的不在于其内容的断定,而是如果作出这种断定的话,在于这种断定的内容:比如我希望知道什么。在这里,这个希望作为意愿,是问句中首要的东西。对于其断定,是问句之外的事情了,是对于问句的认知行为本身。

这个设问,基于没有考虑到语言游戏的生活形式。问句和命令,请求等,不属于是什么的思想范畴,而是属于语言的使用中没有说出的生活形式的环节。语言游戏的多样性,不在于 是什么 的认知和断定,而是之外的东西,是使用环节的东西。

回原文
可以把断言句转换成以‘我想’或‘我相信’这类短语开头的句子(从而就仿佛转换成了对我的内部经历的描述):这一类形式的转换究竟意味着什么,在另一处将会看的更清楚。(唯我论。)

这段是我的盲点。
断言谈论的是客观的真理,而“我相信:···”,是一种主观的意见。
真理有对错。意见却可以没有对错。我认为a是真的,他认为a是假的,可以同时并存。
但是真讨论的总是客观的东西,而非主观的东西。

或者这么说,真把关注引向客观的事态的考察。尽管真本身在这种考察中还值得验证。这不是关于意见的陈述。在后者中,总体的形式是一个主观的事态——某人的意见。
就此而言,弗雷格和维特根斯坦在谈到真时,一致的都是关注客观事实。而不在于作为说话者的意见的考察。

关于先验范畴和经验概念
经验概念总是基于同一个范畴之下得到,并且在共相的升起中得到一个种属系列。

哲学并不讨论事实的内容,或者说经验的内容,而总是讨论知识的逻辑一般性。在形而上学,是以其自身为收敛或为目的的知识。就是说,它探究的是 是者的是者,或一切共相的共相。先验逻辑之于经验的作用总是作为一种先验概念而得以指出。对于任何经验,总是某些有限的先验概念,它们作为无限的经验的某种共性。它们无意于指出任何经验的特殊性,而只是以一种先验的共性为谈论的目的,或知识的目的。
而弗雷格的概念,可以看作某种先天逻辑。但是落实到个别句子中的概念,就不是先天概念,而是一种经验概念。譬如这个圆是红的。红就是经验概念。虽然红这个概念也可以作为一朵红花的经验,但是它始终是经验,而不是先天概念。
我们的思维,经验,总是具有某种形式和质料的东西的划分。我们在推理中,总是要运用先天的形式逻辑的分析命题。思考就总是划分为形式和质料或实在的相区分。我们可以先天地得到学习和训练的,是形式逻辑。这就是概念思维。
概念思维是一种普遍性的思维。形式和逻辑的命题就是典型的概念思维。自然科学中,则是用概念取代对象,基于一种普遍性描述一种运动。

唯有命运是真实的。越深刻,越真实。

一个人有其质素作为质料上的经验条件,而其与环境相呼应之下,总是具有一种基于逻辑的存在。这种质素条件和存在之间的关系,和语言游戏中说出来的东西和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类似。不同的是,后者中,基于生活形式来理解语言。在前者,质素和存在之间类似一种感性和知性的关系。这里还有待细想。或者,这里有一种性格和命运之间的关系,这似乎是心理学上的说法。

这里的命运不是具体经历的那种预言式的宿命,而是质料在潜能上的,基于逻辑或形式的结合的东西。或者说,它指的就是基于质料而逻辑地可以说出的东西,作为一种可能性被指出。
譬如一颗种子潜能上可以是一棵树。但是潜能只是一种可能性,这颗种子也可以因为环境的不适宜,发不了芽,以致败坏,失去生命。
这里的命运就是潜能上的富于逻辑的生命。而不是处于环境所支配受决定的那一面。这是内在的生命。

在存在中,并且是富于逻辑的存在中,生命的表达即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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